程元通
本文乃編輯部訪談一些安全專家及資深官員之彙整意見
一、美國自始無意協助台灣
美國一份解密文件指出,1979年美中建交時,美國有一派說法認為中國強大後,台灣自然會被併入中國,所謂的「台灣問題」將迎刃而解,似有棄台之意。當時,卡特利用國會休會期間與台灣斷交,但仍引起保守派議員的不滿,從而制定「台灣關係法」。當時美國沒料到台灣今日的民主成就斐然,和美國想像的「自然解決」途徑不同,因而備感棘手。從這個角度進行觀察,顯示美國自始就沒有協助台灣獨立自主的誠意。
二、美國缺乏反駁中國的道德勇氣
(一)依據「台灣關係法」,美軍必要時應保護台灣,然而目前美國身陷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泥淖,並急於處理北韓核問題,加上中國國力日趨強大,美國提不出一套應付中國的長期政策,因此伴隨各種時空環境的變化,導致美國必須檢討其對台政策。然而,美國政府無法廢止「台灣關係法」,只好提出新解釋,從過去的「台灣遭受侵略,應採取適當行動」(註:台灣關係法第3條第3款「任何對台灣安全之威脅,美國總統應立即通知國會,依照憲法程序,採取適當行動」)調整為「如果台灣挑釁,美國無需出兵」。
(二)觀諸亞太副助卿柯慶生、副國務卿尼格羅龐提、國務卿萊斯等人都將入聯公投定調為「挑釁」,即可印證美國思維邏輯的轉折,其背後當然有中國施壓或威脅對台動武等因素,然而卻無法掩蓋一個事實,就是美國沒有勇氣反駁中國打壓民主,卻反過來壓迫台灣,而且為了找下台階,只好提出新解釋,為未來違背「台灣關係法」不需保衛台灣鋪路。
三、反對台灣加入國際組織,違背美國本身法律
(一)從很多議題可以看出,美國未必真正幫助台灣,美國公開說台灣不是國家,並表示不支持台灣加入需由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只有涉及人權議題(如世界衛生組織)才願意協助台灣。然而「台灣關係法」清楚載明應協助台灣參與國際組織,該法起草人之一的費浩偉(Harvey Feldman)也指出美國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可能違反自己的法律,因為美國法律不贊成將台灣排除或驅逐出任何國際金融機構或其他國際組織,「台灣關係法」亦未規定台灣加入國際組織應具備國家地位。
(二)中國強大後,美國改變模糊立場,明確指出「只支持台灣加入不需由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讓台灣原本顰蹙的國際生存空間雪上加霜;尤有甚者,美國稱台灣不是國家,更將嚴重影響與台灣有邦交的國家,使他們對台灣喪失信心,負面影響既深且重。
四、美國展露濃厚的現實主義傾向
(一)美國說「一中政策」對台灣有利,但從未指出優點何在,美國向來堅持三個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1982年「八一七公報」),如今為了追求國家利益,現實主義的色彩益趨濃厚,國務卿萊斯也不諱言美國是現實主義的國家,只要對美國有利就會做。從這個角度看,美國說推廣民主其實是假話。
(二)1979年的時空背景和現在截然不同,目前美國對中國束手無策,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幾年前,美國仍認為中國發展不致如此迅速,但幾年下來,美國已無法掌握應付中國的發展,所以逐漸顯露出對中國妥協的低姿態。
五、不能完全信任美國
觀察幾年的結果,吾人發現美國放棄台灣的可能性很大,台灣不應完全信任美國。例如我方洽請美國向中國交涉擬在台海中線劃設新航線一事,其態度就很敷衍,另外美國刁難陳總統過境,也是羞辱民主台灣給專制中國看。近來美國一直催促台灣與中國三通,其立場與泛藍亦無二致;針對入聯公投,美國更意圖壓潰台灣人民的自我認同,種種作為,正如同溫水煮蛙一樣,似乎可以接受台灣慢慢被中國併吞的惡果。
六、結論─台灣因應之道
應藉由美日安保體制保護台灣,當務之急是讓日本體認台日已成為命運共同體,借重日本牽制美國,讓美國了解失去台灣,也會失去日本,對其亞太佈局將很不利,進而讓美國為了保障日本的安全,必須連帶考慮台灣的安全。從這個角度看,日本對台灣極為重要,我方應加強說服日本的深度與廣度,以實例佐證台日已成為命運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