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應當如何凝視六十年前的悲劇?

評馬英九所謂「官逼民反說」的二二八事件「新」詮釋

許維德

二二八事件:六十年前的悲劇

一場發生在六十年前美麗島上的屠殺悲劇,一場長久以來被厲行威權體制的統治者列為言論禁區、思想禁地的血腥事件,一場引發多少台灣人在異域流亡、並因此開始思考獨立建國之可能性的歷史創傷……,二二八事件,這個被李喬稱之為「台灣史上,死傷最慘最多、影響最深廣的歷史事件」,已經在跌跌撞撞中過了六十個寒暑了。在那個獨裁者高高在上的威權統治年代,二二八事件可以說是多數政治異議份子在思想上萌發反對意識的第一個起點。盡管統治者用盡一切可能的方式,要將這個屠殺事件從人民的記憶中抹去,但是,這些分屬於不同世代的異議份子,當這他們在想到自己親身經歷過的血腥殺戮的時候,當他們在想到自己上一輩的悲慘遭遇的時候,或者當他們從口傳歷史以及被禁止閱讀的書籍中認識到二二八事件之真相的時候,他們的情感沸騰了,他們的熱血澎湃了,他們將這場事件定位為所有台灣人的歷史創傷,矢志要為在該悲劇中冤死的先人平復其委屈。

他們於是在1980年代中期展開了「二二八平反運動」,要求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正視這個屠殺事件,要求相關學者進行各種各樣的二二八研究,同時也要求台灣人民必須共同來紀念這個被美國學者Maurice Meisner稱之為「喚起所有已成年台灣人個人悲慘經驗之象徵」的歷史事件。

1987年,陳永興、鄭南榕等人串連數十個海內外台灣人團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同年七月,台灣解嚴。1989年,全台灣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1995年,前總統李登輝首度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同年,立法院通過「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補償條例」。1996年,當時擔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宣佈訂定二月二十八日當天為「二二八事件紀念日」,行政院也在同年通過訂定該日為國定假日。2000年,陳水扁在總統大選中勝選,執政超過五十年的國民黨淪為台灣的在野黨……。

馬英九的二二八事件「新」論述

隨著台灣政治的逐漸邁向民主化和本土化,這個六十年前所發生的悲劇,也終於慢慢走出過去的陰霾,甚至還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一個熱門的公共議題。一方面,民間開始迸發出種種不同的反省和聲音,受難者自己或其後代所撰寫的各種文章、回憶錄都在持續增加中。另一方面,台灣學界也開始比較嚴肅地面對二二八事件這個研究題目,不論是相關的口述歷史、檔案報告、乃至學術論文或書籍,也都一直在穩定地累積中。在這種情況下,各個屬於不同黨派、不同政治立場的政治人物,也很自然地會對二二八事件提出比較有利於己方的歷史詮釋。被認為是2008年總統大選熱門人選的馬英九,當然也不會例外。

2005年八月,馬英九從連戰手中接任中國國民黨的黨主席。同年十月,馬在《中國時報》上面發表了〈紀念台灣光復一甲子〉這篇文章,認為「無論『二、二八事件』或『白色恐怖』,性質都不是台獨運動,也不是『反抗外來政權』和『族群衝突』。……所謂『反抗外來政權』的說法更是對那一個時代抗爭者非常不公平的」。

在某種程度上,馬英九這種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詮釋方式,似乎和2007年一月被馬找來擔任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委的楊渡(《中國時報》前執行副總主筆)有相當程度的異曲同工之妙。2004年,楊渡在所謂「中華基金會」的資助下,曾經製作拍攝一部名稱為「還原二二八」的紀錄片,這部紀錄片和一些相關的文字敘述,也在2005年由某家出版社出版。2006年二月,以這部紀錄片的史觀為準,楊渡在國民黨中常會上作了一次專題演講,演講的題目則繼續沿用「還原二二八」這個名稱。同年十二月,楊渡再度發表他和二二八事件相關的第二部紀錄片。這部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委託製作的紀錄片,片名是「尋找二二八的沉默母親:林江邁」。主要內容則是透過林江邁小女兒林明珠的口述,指稱1947年二月二十七日當晚,她的母親主要是因為與買煙士兵語言溝通不良而引發彼此間的誤會,進而發生衝突。也就是說,二二八事件的本質並不是外省人欺負台灣人的省籍問題。

2007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國民黨籌辦的「二二八六十週年」系列活動中,馬英九與二二八受難者及家屬共進晚餐,並重申他對二二八是「官逼民反」而非族群衝突的見解。隔天,國民黨在台北二二八和平公園紀念碑前舉辦「二二八六十週年追思祈安儀典」,馬英九在致詞的時候又再度表示,二二八事件起因自政府取締私菸不當,是「官逼民反」,絕非族群衝突,當時也有許多台灣人與外省人互相保護的例子。只是當時政府官員大部分是外省人,人民多數是本省人,所以才產生誤解,也因此後來受到些政治操弄,「我相信善良的台灣人民都了解,這不是族群衝突,紀念二二八,一定要了解歷史上的定義!」在最近剛發表的一篇會議論文當中,政大台灣史研究所的陳翠蓮教授認為,馬英九的這個二二八新論述有兩個重點:第一,二二八事件不是族群衝突,不是反抗外來政權,不是獨立運動;第二,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

以下將以這個馬英九版本的所謂「官逼民反說」當作分析主軸,看看這樣的二二八詮釋,到底隱藏了什麼樣的問題和困境。

批判之一:歷史大論述的盲點

事實上,在現實世界裡面發生的所有事件都是複雜的,很難(甚至是不可能)被歸因於某個單一的、特定的因素。或者用比較後現代的語彙來說,在這個一切都被描述為「破碎、邊緣、游離、飄泊……」的年代,我們有可能用某一種特定的論述方式來貼近所謂的「真實」嗎?種種的論述方式,無論其所著墨的重點是什麼,其終究只是眾多可能論述方式當中的一個,未曾(或者在理論上也不可能)掌握過「真實」的全貌。

在這種意義下,馬英九的這個所謂二二八事件「官逼民反說」,在本質上正是一種所謂的「歷史大論述」,企圖用簡化的方式來涵蓋所有的歷史現實。事實上,已經有太多的歷史學家指出,這種所謂的「歷史大論述」,雖然提供了一個比較容易理解歷史敘事的分析架構,但是,這種歷史書寫方式所製造出來的問題,卻往往比用這種方式所企圖解決的問題還要多得多。

面對馬英九的這個二二八論述方式,我必須指出,「官逼民反」可能是解釋二二八事件之發生原因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二二八事件的發生原因絕對不可能「只是」官逼民反,二二八事件也絕對不可能「只有」官逼民反這個面向。馬英九所謂他將該事件「定位」為官逼民反的說法,對本質上就必然是紛雜多因的歷史事件,顯然不夠尊重。

批判之二:官逼民反 vs. 族群衝突

陳翠蓮對馬英九之二二八新論述的分析其實相當精準。馬英九這個可以被稱之為「官逼民反說」的二二八事件新詮釋,其實重點可能不在於二二八事件的本質「是」什麼,反而在於二二八事件的本質「不是」什麼。也就是說,如果從陰謀論一點的觀點來看,馬英九的這個說法,重要的並不是「官逼民反」這個論述本身,反而,馬打算「藉由這個論述來取代或打擊其他的論述方式」,這才是他之所以會提出這個論述的最重要動機。

那麼,在馬英九的心靈深處,這個應該被取代的論述方式又是什麼呢?陳翠蓮已經清楚地指出,馬英九這個二二八新論述的第一個重點,就是「二二八事件不是族群衝突,不是反抗外來政權,不是獨立運動」。顯然地,馬英九這個對二二八事件的詮釋方式,其主要鎖定的競爭對手,正是傳統獨派人士所抱持的二二八事件「族群衝突說」。

如果我們借用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吳乃德先生在2006年二月所發表之評論 — 〈我們共同的二二八〉 — 中的話來說,台灣社會對於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記憶」,可以約略分成兩大類型:台灣認同者的「外來政權壓迫說」以及中國認同者的「腐敗政府抗議說」。一方面,對台灣認同的抱持者而言,他們經由二二八事件所轉化出來的歷史記憶是:「外來政權的災難、菁英同胞的抗暴和悲慘的犧牲」。然而,另一方面,對中國認同的擁抱者而言,他們卻認為該事件的本質並不是民族壓迫,甚至不是省籍矛盾、族群衝突,也不是台灣人和中國人的對抗,而是「人民對腐敗政府的抗議」。

也就是說,要討論馬英九所謂「官逼民反說」的二二八詮釋方式,我們無可避免地必須將這個論述方式和傳統的「族群衝突說」作一番比較,看看這兩種說法,到底那一種說法能夠貼近更多的「真實」。(當然,誠如我在上一節的論點中所表示的,任何所謂的「歷史大論述」都是一種迷思,我們不可能藉由「一」種論述來掌握所謂的「真實」,但是,我相信在這些不同的論述方式當中,它們貼近真實的程度,確實是有所不同。否則,歷史或社會科學研究不僅成為無意義,也可能成為一種不可能的任務。)

首先,二二八事件「當然」涉及族群衝突,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被理解為一場是「族群衝突」的事件。在最近一篇題目就叫做〈二二八事件與族群問題〉的研討會論文中,台灣史學者李筱峰就抽絲剝繭地從原始史料著手,明確地指出,在國府接收台灣的1945年和二二八事件爆發的1947年之間,由於伴隨國府來台之外省官員及士兵的種種惡行惡狀、以及台灣人在各方面都遭受到嚴重的歧視等,台灣社會就已經存在著嚴重的族群問題,這其實也是二二八事件發生的遠因和背景。即使是在二二八事件當中,台灣人怒毆外省人出氣、外省軍隊報復性地屠殺台灣人等事件,也是層出不窮,證明該事件中不同族群之間確實存在著緊張的關係。

李筱峰進一步指出,「二二八事件之前存在著明顯的省籍矛盾與族群問題。二二八事件發生之中,更有著明顯的族群衝突與對立。……在族群衝突的表象背後,應該還有更深層的本質,那就是,台灣社會與中國社會的文化差異。」也就是說,在某種意義上,台灣和中國這兩個社會(或者可以說是兩個族群)在文化上所顯示出來的差異,其實正是二二八事件之所以會發生的結構性原因,所以我們才可能解釋,為什麼二二八事件爆發以後,許多憤怒的民眾會見到外省人就毆打。

再者,所謂「官逼民反」的說法,在某種程度上和「族群衝突」的說法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矛盾的地方。因為,當時幾乎所有統理台灣的所謂「官」,從蔣介石、陳儀以降,都是外省人(宋斐如(1903-1947)幾乎是戰後初期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高層官員中唯一的一個台灣籍人士,但是他也在二二八事件中失蹤遇害)。而當時幾乎所有反抗腐敗統治者的所謂「民」,都是台灣人。也就是說,「官逼民反」的說法,不但不應該是「族群衝突」的替代性說法,在某種意義上,甚至也還是二二八事件可以被理解為「族群衝突」的一個註腳。

最後,馬英九在論證其所謂「官逼民反」之二二八事件詮釋的時候,常常會舉一些事件發生時台灣人和外省人互相照顧的例證,用以說明該事件在本質上並非「族群衝突」。我不但不否認這些例證的存在,而且我還認為,從現有的史料來看,這種例證確實為數不少。但是,我基本上會將這些案例定位為族群衝突過程中所發生的、本質上屬於「人道救援」性質的事件。也就是說,這些案例的發生,並不盡然可以用來否證當時「族群衝突」的存在。

批判之三:官逼民未反?抹煞二二八事件的某些歷史面向

最後,馬英九這個「官逼民反」的說法,其實也未能精準地說明二二八事件中所有(甚至是多數)事件參與者的參與情況和動機。在一篇題目為〈二二八.平反 VS和解〉的政治評論中,林濁水就指出,二二八受難者基本上可以分成幾個不同的類型:一、莫名其妙被捉去槍斃的;二、推動和平改革但知道不逃會死,卻從容就義的;三、認為如此暴政,造反有理,戰死街頭的。

依照林濁水這個簡單的分類,如果說第三種二二八參與者是屬於「官逼民反」類型的話,第二種則可以說是「官逼民未反」(至少未使用暴力方式反抗)類型,第一種則幾乎和「官逼民反」完全沒什麼關係,可以說是暴政時代荒謬政權的無辜犧牲者。

事實上,有太多太多當時的台灣人精英,他們的被捕被殺,可以說是和所謂的「反抗」沒什麼直接的關聯。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專賣局專門委員林旭屏、醫師鄭聰在遭殺害後都被棄屍在台北南港橋的橋下,宜蘭醫院院長郭章垣則在宜蘭頭城的慶元宮前被槍殺,屏東縣參議會副議長葉秋木在屏東市郵局前的三角公園被槍斃示眾,新生報印刷廠廠長林界、醫師范滄榕在高雄壽山遭彭孟緝槍殺,畫家陳澄波、三青團嘉義分團主任陳復志則是在嘉義火車站前被槍決示眾……。這些人在事件中都沒從事什麼使用武力的反抗方式,但是,他們都被當時的「官」給殺害了。

「官」逼,這是我們可以確定的事情。「民」反,卻似乎還有斟酌的餘地。

結語:走向台灣人本位的二二八史觀

如果說馬英九的所謂「官逼民反說」不能真切地反映二二八事件之本質的話,那麼,身為台灣兩千兩百萬子民的一份子,我們又應當用什麼樣的角度來理解這場台灣戰後歷史上的最大悲劇呢?

我同意吳乃德在〈我們共同的二二八〉這篇文章中所說的,二二八不是某個特定陣營之政治人物的專利,泛綠陣營可以談二二八,泛藍陣營當然也可以談二二八。只是,在談這件歷史悲劇的時候,我們必須謹記,我們念茲在茲的,絕對不應該是某個特定陣營之政治人物的利益。相反地,我們冀求的,應該是所有台灣人觀點的二二八,以台灣人為思考本位的二二八,以及能滿足台灣人歷史感情的二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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