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與會貴賓先進大家好!大家平安!
非常高興,更加感動,能參加今天的憲政研討會,在台灣,許多重要的議題討論,特別類似攸關國家憲政的研討會,我們常有意或無意忽略原住民族群的參與,我們聽不到原住民族群不同聲音與意見的表達,台灣原住民族群遂成了台灣社會與國家在憲政上的邊緣人。
當台灣人民致力推動台灣制憲運動,既然我們認知新憲法將是一部合於台灣及全體人民的憲法,那台灣每一國民,每一族群都有應充分參與討論與制憲的權利。在此本人代表台灣原住民族群,向主辦單位表示感謝,亦向所有與會人士表示敬意,因為在制憲的討論過程中,能注意並關心原住民族群的參與,我們正走向了正確並邁向了成功的第一步。
這次的憲政研討會,我們將從各種角度和觀點看「中華民國」名稱,以下本人將試從原住民的觀點看「中華民國」名稱,茲分論如下:
一、台灣自古根本就不屬於「中國」或「中華民國」
1557年葡萄牙船員恰好路過台灣海峽,偶然遠遠看見一個清蔥翠綠的大海島,乃不禁喊出「Ilha Formosa」美麗之島!這樣發自歐羅巴人的讚美知情,竟成為告知新世紀來臨的先聲,不久之後,美麗之島逐出現於世界史上,台灣這塊福爾摩沙,乃成為各國殖民主義者所垂涎窺視。其實當時世人及鄰近的中國漢人,都已知曉,福爾摩沙島嶼上,已住有與他們的人種,生活習性,語言文化絕然不同的原住民族群,分別擁有台灣全島的領域,亦即台灣在歐羅巴人及中國漢人尚未侵入台灣或知曉台灣之前,台灣原住民族群早就在這海島上,存在並居住上千年。
十九世紀末與十七世紀,日本、荷蘭,西班牙爭取台灣的控制權,雖然當時居住於台灣只有一水之隔的中國福建沿海地域的漁民、海盜和商人,已經將澎湖視為中途站,頻頻往來於台灣西南部海岸,但因單憑個人力量或以海盜行動而來往台灣,並無官方支援。不僅如此,因於當時的明朝,仍把台灣當作眼中釘,台灣原住民族常常對外來強行上岸的船隻,予以無情痛擊,因而施行鎖國政策,不准漢人下海謀生和橫渡台灣,所以民間百姓又得自己找辦法,去突破許多障礙和困難,才以偷渡方式渡海來台。由此可見荷蘭佔台之前,中國之統治勢力,根本就未曾到達台灣的土地與原住民族,何來台灣自古屬於中國。
明廷漢人既無能力佔台,遂與佔領澎湖的荷蘭,擬訂為了結束戰局兩個媾合條件,示於荷蘭雷爾士,言荷蘭若是放棄澎湖,則:1、明廷不干涉荷軍佔領台灣。2、今後可以默認方式,允許荷蘭商船來訪中國從事通商貿易。雷爾士接受了明廷的提議,才將澎湖的城塞和砲台等自動毀壞,荷蘭人遂於1624年8月從台南鹿耳門登陸,開始了在台灣的盤據與統治。
從台灣原住民族的觀點來看,與台灣毫無土地與人民關係的中國漢人,竟然以其本身利益,非但將台灣是為己有,並目無情地引來歐羅巴荷蘭,以優勢軍隊與船艦,攻佔手持弓箭的台灣原住民族,使台灣陷入400餘年來政權一直轉移的踐踏與苦難。
迄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秉持著所謂中國的法統,聲稱台灣自古屬於中國,接收台灣統治台灣是合法的正當性,然從台灣原住民族,無論是遠方的中國,或承襲中國法統的「中華民國」無論就歷史和事實及自然法則,台灣原住民存在台灣,擁有台灣,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台灣自古絕對不屬中國或中華民國,而是自古屬於台灣原住民族。
二、「中華民國」是台灣原住民族群第五個外來政權
台灣原住民,雖然是遠有台灣最早的族群,但異邦異族的侵入,對外來政權輪替的統治,總是凌駕在台灣原住民族群之上,主宰一切,盡情搜括台灣的土地與資源,壓迫台灣原住民族,400年來歷史的軌跡從改變,從台灣原住民族來看「中華民國」實際上是佔有並取代了原住民族群統治地位的外來政權之一,茲簡介侵入台灣的外來政權如下:
●第一個外來政權荷蘭〈西班牙〉
自西元1540年,葡萄牙人航經台灣海峽,高聲歡呼Ilha Formosa美麗之島!台灣呈現在歐洲人航海地圖上,將台灣推上世界舞台,台灣亦成了西班牙、葡萄牙及日本爭相入主的目標,但因台灣海峽天氣和地形險惡,多無成功,1624年荷蘭人在中國明廷有條件的指使下,登陸台灣大員港,開啟台灣歷史第一個外來政權的統治,荷蘭佔領台灣主要的目的,是將台灣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與中國、日本貨物交易的轉口站,荷蘭人對原住民施以捕獵稅、捕魚稅、原住民族經常以反抗表示不滿。同期在台灣北部盤據的西班牙,只在台灣短短時間,後被荷蘭驅走。
●第二個外來政權明朝鄭成功
明朝鄭成功帥二萬五千大軍由台南路耳門進入台江內海,從赤崁登陸,於1662年2月1日與荷蘭簽訂台灣歷史上第一份國際條約,終結荷蘭人在台灣38年的統治。鄭成功最主要的目標是以台灣作為復興明朝的基地,鄭成功以軍隊威力展現統治者的姿態,欺壓台灣原住民族群,任意榨取利益,掠奪原住民財務,土地與資源,剝奪原住民權益比荷蘭人更厲害。
●第三個外來政權清朝
清朝來自中國東北地區滿州韃靼人,由於吳三桂尹清兵入關,很快就把明朝消滅,佔有整個中國大陸,清廷雖將台灣列入中國版圖,但是不派朝廷官員到台灣處理政務,僅是派軍隊一萬人鎮守台灣,並不准攜帶眷屬來台,因朝廷大臣一直認為台灣是「花不香、鳥不語、男無義、女無情」一個未開發、野蠻的地方,並實施海禁,不准渡台。
清朝統治台灣,隨即所謂開山撫蕃,開墾荒地,採掘煤礦、打通要道、開闢港口、修建鐵路、擴展貿易,雖說多方建設經營發展,清朝政府稅收增加,卻因清朝無限發展與擴張,原住民族土地生活空間一再被侵犯並擴張,原住民族群忙於奔命於一次又一次的被強迫從其土地上遷徙。
●第四個外來政權日本
原本與台灣無關,是日本與清朝因爭奪朝鮮的主權所引起的甲午戰爭,戰敗後所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永遠割讓日本,台灣原住民族群亦莫名其妙地,換來了新的統治者。日本原先以武力鎮壓各地區原住民,再進行封鎖性的管制,並延密以隘勇線實施原住民出入境的控制,並令原住民拜日本神社與天皇,進入蕃童學習所接受思想改造的教育,原住民因忍無可忍,因而爆發霧社事件等抗暴行動。
1941年日本偷襲珍珠港,爆發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兵擴大戰爭面,需求人力更多,徵召原住民當「高砂義勇隊」,參與南洋地區的戰爭。
●第五個外來政權中華民國
美國在日本廣島及長崎丟下了兩顆原子彈,日本裕仁天皇於1945年8月15日,宣佈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台灣省行政官陳儀在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接受日本台灣總督安藤利吉投降後,接收日本人留下來的一切產業。
蔣介石與中國共產黨毛澤東內鬥,被共產黨打的無處可逃而落難台灣,敗退後一心一意期待反攻大陸,首先回復了在中國被選出來的總統頭銜及國民黨總裁,建立了一黨專政,以黨領政的體制,實施比歷代中國皇帝更專制、恐怖的高壓統治,並向台灣發佈長達38年世界最長的戒嚴令。
「中華民國」統治期間,原住民政策施予漢化教育,強迫原住民認同炎黃子孫,積極消滅原住民族母語文化,原住民常在選舉中被中華民國主宰者中國國民黨利用為鐵票部隊。 2000年雖然台灣人民及原住民族,使代表台灣本土勢力的陳水扁當上總統,並於2004年以選票過半光榮連任,但象徵外來政權的「中華民國」卻仍以中國法統的勢力,在台灣屹立不搖。
三、原住民族群參與制定新憲法更改「中華民國」名稱,建立新國家
台灣歷史的証言,即是任何圖謀私利,不認同台灣人民與土地的外來統治政權,最終必遭台灣唾棄,自取滅亡。荷蘭、西班牙、鄭成功、清朝、日本等如此,中華民國的中國國民黨亦是如此,台灣唯有讓擁有台灣自然主權的原住民族群,參與台灣全體人民制憲,更改「中華民國」名稱,建立以台灣人民為主體的新國家,切斷所謂中國法統的肚臍,才有真正光明前途可言。
「中華民國」對原住民族而言,是外來政權,其所制定憲法,主要是為其在中國大陸有權統治的中國人而立,雖說中國國民黨政權所帶來的中華民國,曾做出了多次的修憲,但修來修去,本質上就不符合台灣人民與社會的需求,套上李登輝前總統的口吻:「中華民國的憲法我已經修改過六次,已經沒有什麼可以修的了」可見不適用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唯有經全體台灣人民意願,並有原住民族參與制定新憲法,並更改『中華民國』名稱,才能建立新而獨立的新國家。
「中華民國」既然已從其有效統治的中國土地與人民離去,並被與之政爭的中國共產黨逐出中國,逃亡台灣,強行統治台灣,又以施行全世界最長的戒嚴,恐怖操縱台灣人民,並以反攻大陸,解放水深火熱大陸同胞,及異想天開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些只是作為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政權延長統治台灣的壽數。
「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及蔣介石所代表的政權,於1971年10月在聯合國,由73個會員國代表參與討論,23個社會主義不結盟國家支持「阿爾巴尼亞決策案」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入會,並將國民黨政權的中華民國逐出聯國所有機構,中華民國原本在聯合國合法正當性地位,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
「中華民國」死忠擁護者中國國民黨政權,已被唾棄中國法統,象徵台灣本土意識的陳水扁總統及民主進步黨輪替取代,尤其曾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並任中華民國兩屆總統李登輝先生,不顧中華民國所謂中國法統的純正承襲,不只主張反對與中國統一,而且組成台灣團結聯盟,與陳水扁泛綠陣容整合,國民黨內許多台灣意識強烈黨員,紛紛出走,為台灣本土化而努力。由此可見「中華民國」不只國際上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在國內已引起台灣本土人意識迅速高漲,因此制定新憲法,更改國家名稱,建立新國家,將是台灣人民必須勇往直前的歷史任務,亦是台灣原住民族群不能缺席的神聖使命。
結論:
政權的一再轉移是台灣原住民族痛苦的根源,每當新的政權更替,原住民族只能忍耐並默默地概括承受。時至今日中華民國再台灣政面臨中國法統及台灣本土意識不斷相互的衝擊與拉鋸戰,身為台灣原住民族,應摒棄過去自貶身價的被奴役心態,及對台灣前途漠不關心的態度,積極參與台灣人民制憲,更改象徵外來政權的「中華民國」名稱,並透過全國人民公民投票,選擇合乎台灣人民意願的國家名稱,走出台灣人自己的新希望。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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