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榮邦◎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中央委員
企業大老應有的倫理與分際
王永慶於去年(二○○一年)六月十九日的「解除戒急用忍」,「接受一中」的高分貝政治喊話,如同晴天霹靂,幾乎震撼了全國人民,也不禁使筆者懷疑他到底是否認識「接受一中」對台灣可能造成如何嚴重的災難。
五月十一日(母親節前夕),關心台灣前途的團體與個人約數萬人走出街頭要求「台灣正名」大遊行。其主要訴求是「我是台灣人」、「我的國家叫台灣」、「台灣是咱的母親」。本來「台灣正名」運動與政府要「拼經濟」、企業界大老要求儘速「開放三通」並沒有直接的關聯,然而企業界龍頭王永慶卻在五月十九日向媒體強調「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台灣是我們的,大陸也是我們的」,「台灣和中國大陸是同一國,是同一個民族都是中國人,就像兄弟姊妹是一家人,這個家庭都是大家的。」,「住在上海的人也是中國人」,所以「住在台北的人也是中國人,這是很自然的事」。
王永慶又在昨天(五月二十一日)向媒體記者針對兩岸問題發表看法謂兩岸應該以「一個中國兩個政府」來定位,這才是兩岸問題最佳的解決方式。
同日,高清愿企業大老則認為兩岸既然都有共識認為經濟發展很重要,就該暫時撇開政治,讓經濟完全開放自由,五十年內不談政治,台灣國民所得很快就會達到二萬五千美元,股市馬上衝破7,000點。
筆者懷疑王永慶、高清愿兩位企業大老未曾學過「政治學」與「國際法」,他倆對種族與國家的概念混淆不清,對文化與政治辨別不明。幾乎所有台灣人沒有人會否認其祖先是於明朝末期從中國(當時還沒中國這個名稱)移民來到台灣的,惟經過四百年歷代殖民統治的歷史,台灣人已建立不同於中國的獨自的文化與價值觀。正如同美國人不是英國人,新加坡人不是中國人一樣,「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套上王永慶說的一句話,這是很自然的道理。試回顧戰後國民黨外來政權佔領台灣後,為了向我們灌輸中國意識,小學教科書裡就有一課「我是中國人」、「你是中國人」、「他也是中國人」、「我們都是中國人」。依據TVBS所做的民調同意王永慶的說法的人超過半數,對此筆者不會感到意外,也許還有很多人不知道現在的地理教材教學生說「中華民國的首都在南京」,超過半個世紀的國民黨外來政權同一的意識型態與單一價值觀的毒化教育的結果造成今日台灣人對國家認同的混亂與危機。
類似台灣以漢裔為主複數族群國家的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雖然現在政治立場傾向中國,但是一九五九年,在就任總理的演說中曾強調下列三件事︰(一)忘記自己是從哪裡來的。(二)我們都是新加坡人。(三)一心一意為新加坡共同努力建立成為世界一流的國家。以上若依次將(二)、(三)的「新加坡人」改為「台灣人」,「新加坡」改為「台灣」,正是一針見血,最值得所有的台灣人借鏡。
統派政客與媒體誣指這次「五一一台灣正名」大遊行是蓄意挑起族群對立。其實「五一一台灣正名」運動聯盟對「台灣人」與「台灣國」下了如次的定義︰「凡熱愛台灣,認同台灣為自己的國家的人都是台灣人,都是台灣國民」。難怪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說他一歲多就來到台灣是百分之百的台灣人。
企業龍頭王永慶要包山包海地說「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台灣是我們的、中國大陸也是我們的,我們是同一國、一個民族都是中國人,就像兄弟姊妹是一家人。」,但筆者不相信王永慶不知中國配置四百多個飛彈瞄準著「一家人」,一天到晚文攻武嚇著「一家人」,未知王永慶要作何解釋。
王永慶也很有自信的提倡「一個國家、兩個政府」。就國際法而論,國際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承認過任何一個國家的兩個政府。「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一九四九年滅亡為止,一直有兩個以上的政府,兩個以上的國家,簡單的說,「中華民國」有史以來從來未曾統一過。
國際人權公約的B公約第十二條第二項(遷移.居住出國歸國的自由)規定「所有的人都能夠自由離開任何國家(包含本國)」。第四項規定「任何人都不能恣意被剝奪返回本國的權利」。因此王永慶要選擇中國的國籍,只要中國批准,我們也應該予以尊重,因為這是國際法上承認的權利。但是筆者要鄭重地喚醒他在行使其權利之際,切勿傷害台灣人的尊嚴,傷害台灣的國格,動搖台灣的國本。
王永慶一手建立的台塑王國,創造數萬人就業人口應予以獎勵與肯定。但是他千萬不要忘記三件事︰(一)曾受到政府產業保護政策的恩惠、(二)龐大利潤主要源自台灣人民、(三)石化工業破壞了不少自然環境生態,高度的大氣污染,使人民付出了相當的代價。
人非萬能,行行出狀元,王永慶、高清愿兩位企業大老在社會具有莫大的影響力,故應嚴守其分際,不應該對其非專業的分野隨便或意圖講重話,以免成為社會不良的示範。
這次王、高兩位企業大老要求政府儘速開放三通,似乎意圖隔海對中國放話,正落入中國「以商逼政」的陷阱。難怪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立刻隔海唱和,加以「讚揚」,並期待兩位企業大老代表政府與中國協商「開放三通」問題。
不錯,打開經濟困境固然很重要,惟國家安全更加重要,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企盼王、高兩位大老以其專業的知識高瞻遠矚,以冷靜理智的態度,與政府協商配合,規劃整套策略,以謀求台灣在國際生存之道。
醜陋的中國「客人」
原定十七日要到台東縣議會拜訪的中國四川省教育學會訪問團,因要求議會卸下大廳所懸掛的「國旗」,結果遭到台東縣議會悍然拒絕,竟在未告知議會的情況下取消拜訪行程。過去層次較高的中國訪問團也曾經發生類似的事件而引起台灣人的公憤。顯然這就是中國人自我中心,軟土深掘的國民劣根性與本質的表現。
是否此中國四川省的訪問團成員還迷迷糊糊地錯覺處於自己的國家境內,否則豈能對一個堂堂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做出這種違反常理,不守分際的要求。何況該訪問國是屬於教育界的團體,為何最起碼的「作客之道」也不懂,豈不會「誤人子弟」,你們中國人不會憂心嗎?
基於維護國家尊嚴及國格,政府對這種來訪者,無論個人或團體應該立刻要求其離境。
中央研究院長李遠哲於十七日在北京參加「前沿科學國際研討會」。李院長強調這次赴北京純屬開會,不會當兩岸(兩國)調人,惟據說他並未排除「看一些老朋友」。又據媒體報導前日鬧得滿城風雨的主角林毅夫表示如果有機會,很想拜會李遠哲,討論兩岸(兩國)經濟等問題。
筆者不知道林毅夫是否為李遠哲院長所謂的「老朋友」,若是的話盼望不要看他,相信李院長老朋友多得是。何況以李院長的學術地位要看更有權威的經濟學家應不是問題,未必去看投敵叛國的林毅夫。
電視畫面裡的林毅夫
政府終於以政策決定林毅夫放行,法律風險自負責任。六月三日,國防部長湯曜明則嚴詞痛斥林毅夫投敵叛國。林因畏罪由其妻子陳雲英代表他返台為其父親奔喪。
本來「林毅夫事件」(以下簡稱林事件)明明是涉及軍法前線投敵叛國罪嫌的單純事件,卻因政府最初處理不得要領、不夠嚴謹,讓統派政客及媒體有機可乘大肆渲染、撻伐政府的失態,並唯恐天下不亂地挑起族群對立,使「林事件」複雜化。
國際人權公約B公約第二條第二項(遷移、居住出國歸國的自由)規定「所有的人都能夠自由離開任何國家(包含本國)」。第四項規定「任何人都不能被恣意剝奪返回本國的權利」。若撇開林毅夫的叛國罪嫌不談,依其在電視畫面的言行可知他具有大中國思想,並且明確認同中國,我們應予以尊重,因為這是國際法上承認的權利。
昨天(四日)晚上無意中看到電視映出林毅夫隔海遙祭亡父而跪地掩面痛哭的畫面,孝順固然是美德,惟自古忠孝難兩全,何況他冒著性命的危險,游泳渡海過中國投敵,難道沒有與親人生離死別的覺悟與決心?為何如此傷心欲絕掩面痛哭,實令筆者不解。
這種電視畫面不禁令筆者憶起往事。一九六三年四月,筆者赴日留學,因認同台灣,且為忠實自己的思想與理念,加上知識份子的使命感,於同年十二月毅然加入台灣青年會(台灣獨立聯盟前身)從事獨立運動。一九六七年六月上旬忽然收到國民黨政權駐日大使館寄給筆者的一封信,打開一看裡面有一封信,一看信封的筆跡立刻知道是家兄寫來的,是一封開封的信件,內容大概是︰父親於六月一日去逝,預定於六月十五日舉辦葬式,延長葬式的時間無非是等你趕回台灣送葬以盡孝子之道。如果你身邊籌不到旅費,政府對我們很好,你可以向大使館暫借,返台才還就可以,趕快辦理手續回來勿誤為要,顯然是被特務脅迫下寫的。
大使館的信函是寄到台獨聯盟辦公室,剛好宋重陽也是在辦公室,他好奇的問為何大使館給你信幹麼?筆者告訴他信函的內容後,毫不動聲色地默哀。家母也於一九八五年八月七日離開人間,同樣不能看到最後一面。
筆者並非自畫自讚自以為了不起。當時公開活動的戰友幾乎都有同樣的遭遇,黃昭堂、金美齡、羅福全等何嘗不是如此。當筆者獲知黃昭堂的令堂仙逝的消息時,帶了一束百合花到他位於方南町簡陋的住家,向擺在桌上的小小令堂遺像禮拜後,相互以默默的眼神相對面地坐著,筆者尋找不出安慰他的話,只看著他在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