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國民的歷史 建立新價值觀

鄭欽仁◎台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在台灣的外來政權自稱中國但被取代

1931年11月中國共產黨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沒有推翻「中華民國」,但第二次大戰後的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蔣介石丟了國家,率領敗軍殘將寄居於聯軍暫允託管的台灣,但由於韓戰接踵爆發,以及冷戰結構之賜,得以在聯合國維持中國代表權到1971年10月。

1950年代後期,藍孟博(文徵)教授在東海大學授課,談到中國歷史上「正統論爭」在當代已無意義而且不需要,但未料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對中國代表權之處理及第2758號決議文,明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代表,…」

故「正統論」的合法政權之爭不意在二十世紀由「國際社會」的認定而改變;這是中國歷史上沒有看到的「因素」,至少我們可以說,歷史家從來就沒有認真檢討過這個「因素」。

台灣人民應以自決權擺脫中國糾纏

但必須聲明的:聯軍委託軍事佔領並不構成台灣的人民、領土與主權可以過渡給中國的原因;其次,「正統論爭」之所以在當代已無意義,是因為主權在民,人民有自決權,尤其在終結外來政權的殖民統治,聯合國的『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1960)』第二條明白指出:「一切民族均有自決權,且憑此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自由從事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

不僅如此,聯合國的『A公約』與『B公約』也以同樣的文字明白的表示。但主張中國霸權者卻以中國共產黨為後盾,「打著藍旗反藍旗」,要否定國家間所形成的「國際社會」認定的當代價值觀—自決權,並認為中國大陸的人民也有表決台灣前途的權利。但中國大陸的人民並非台灣居民。(即使台灣居民而以「外省人」身分而不認為台灣人的「僑居者」,即在中國歷史上屬於僑置州、縣性質者,每打著五星紅旗在台灣各地示威,理應以外國人驅逐出境。)台灣人民應以國際社會認定的「自決權」擺脫中國的糾纏。

丟棄國號等國家象徵是泛藍黨的責任,不要嫁禍別人

話說回來,自1971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被逐後,國號以及另外象徵國家的國旗、國歌只能行使在台灣及附屬島嶼之內,但近來國際性的體育運動以及室內研討會早已被國民黨人禁止在台灣國內通行;前者有打著「中國國民黨」身分的台北市長候選人馬英九;後者有該黨立委吳克清在立法院所舉辦的「兩岸商業管理論壇」,「以美觀為由拆下國旗」(見2001年3月11日報紙)。

以上是泛藍黨系統在台灣國內終結「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該集團早已自動終結「中華民國」,蔣介石、蔣經國的後代章孝嚴在1991年立法院報告,謂國家稱呼有七種寫法(參考立法院公報初稿,1991年11月26日出版),該年對拉脫維亞用的不是國旗,而是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顯示這時不用台灣的名號已經不能在國際上生存的事實。

但泛藍黨卻口口聲聲要維護中華民國,一在擺脫政治責任,二者欺騙人民,三者混淆視聽,表面上主張中華民國是中國,而中國的「合法政權」已移轉到北京政權;如此,可以使北京順理成章取得台灣。這種陰謀,在這幾年生效,該黨餘孽與敗軍殘將紛紛投降北京政權;但明明白白的知道北京的共產黨政權不是由合法民主程序產生的政權,而且還是屠殺中國大陸各族人民的「赤色恐怖」的獨裁國家,但假「中國」之名而投效,振振有詞要「統一」;不僅是阿Q精神發揮到淋漓盡致,來日還可以列入「貳臣傳」。

話說回來,應是洗臉革新、反省自己的時候。這些年來若非台灣社會給的恩惠,尤其當過軍、公、教的人吃的是人民納稅錢,皆應該對這塊土地與人民有所回報。如果能知道中國史、台灣史,就知道「捨中國、就台灣」為必須走的路;唯能如此,在生活上安土重遷,在精神上獲得安堵,從此心安理得。

以「中國」為國號,是「近代」以後的事

有人動輒自稱中國人、華人;外國人看來甚是奇怪,每誤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已在上引聯合國的決議文看出「中國」兩字已是代表國號。

中國歷史上,「中國」一詞所指的大體上可以說與「中原」地域相若,為省篇幅不在此論述。但「中國」當做國號是近代的事。由於鴉片戰爭以後,清朝不能不進入國際社會,而這個「國家」從來沒有國名,只有朝代名,故面臨認同問題。梁啟超為寫這個「國家」的歷史,但不知其「國名」,故討論以「中國」為國名,梁又考慮:「曰中國、曰中華,又未免自尊自大,貽譏旁觀」,但還是決定用中國兩字,而其歷史稱作「中國史」。梁之討論此事是在1901年,即辛亥革命前十年,可見近代纔以中國為國名,而所謂「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猶如朝代之名,而後者目前已是「中國」,我人不必以此血淋淋的國家為榮,而應以台灣能建立民主法制的國家為榮。

以土斷政策,去「華人」等稱呼

有人自稱華人,或以此迴避中國人一詞,但若譯成外文,華人等同中國人;何必心虛而不敢自稱台灣人。

台灣人的祖先有來自明朝、清朝,當時「現代意義」的中國還未成立,豈能稱作中國人、華人?若以地域論來源,有人稱閩南人、客家人,在清朝文書中還有泉、漳、粵人及現在各種原住民之稱呼,而在今(10月25日)的立法院,泛藍黨的立委還搞分化,指為「漢族政權」,此原出於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只能有漢族當政的構想,竟然否定自己參政之事實,不免自取其辱。若欲以種族劃分亦無不可,但漢族在學理上如何定義,政客們也應弄清楚。

有些政客有意稱自己是中國人、華人,其實是在指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政治人物或一般人民若盲從,會出賣自己。

二次大戰後自中國大陸移居台灣者甚多,「中國歷史」上有「土斷政策」,以現代意義來說,即以台灣為籍貫,共同建立台灣國,這是對本身最大利益;研究魏晉南北朝史的專家,對這一點最是清楚。但歷史上有許多不認同者,南人被北遷,都落得很慘。

解構中國史、重建台灣史是時代潮流

現代的中國,將王朝時代被征服的民族與領土都納為己有;爾今被看成族群(ethnic groups)者是有其民族主義(nationalism)的民族而不是止於族群,他們要恢復他們的國家,如蒙古人、西藏人、維吾爾人。民主主義與民族主義的時代,強制掠奪者必遭分裂與敗亡,這是中國的前途。

現在被定義的中國史範圍,包括現代「中國」意義之外的歷史上王朝都在內;以漢族觀點的「異民族王朝」,如元、清等等的民族後裔都在恢復他們的歷史。土耳其系的突厥的「國」稱作伊利(il),蒙古的「國」稱作ulus,他們本來都有自己的國,現在各民族在恢復他們的歷史,因此「中國史」在解構中。

台灣人民應團結起來重建一部屬於自己「國民的歷史」,這是找回自己在這塊土地上努力成果而架構起自己歷史的行為,而不是始終「喪失自己的歷史記憶」,而靠著「流寓(亡)意識」,停留在稱自己是隴西人、趙郡人、潁川人或泉州人、漳州人、粵人而自慰。總之,解構中國史、重建台灣史,是民主主義與民族主義時代不可抗拒的潮流。

*編註:A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B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本文原載《台灣日報》,2002年10月26日「結算舊歷史‧重建新價值」系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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