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元◎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 臺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臺灣需要國際空間
臺灣是一個主要依賴對外貿易支撐起國計民生的國家,國際關係理應是這樣的一個國家的生命線,因為唯有擁有完整的國際人格,國家才有能力為其人民所從事的國際交往活動架構出國際法上的保障,使其人民在國際間獲得公平的對待和公平的競爭機會。對照臺灣人民在國際間的活躍表現,臺灣國家地位的卑微則到了令人難以想像的地步。臺灣因為長期被隔絕在聯合國門外,以致於國家身份無法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聯合國所屬的各種國際組織和協議,盡皆與臺灣不相往來,當然了,臺灣人民在國際間應享有的集體人權,也完全為聯合國所漠視或排斥。為了維持國家的法律人格和尊嚴,在現實的國際社會裡,我國人民每年不知要虛擲多少無謂的外交資源,但換來的外交成果,卻始終換取不了國際普遍的承認和支持。
臺灣不應陷溺在中國代表權的爭議中
關鍵在於臺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這是最根本的問題,但更在於我國從未能以正確的方法向聯合國表達我們受到歧視的憤怒與委曲,以及申請入會的堅定決心。
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將我國當時的蔣介石政府代表從其所非法佔據的中國席位上驅逐出去,此後,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之下,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及其附屬的所有國際組織中的地位,乃完全被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如果我國主張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則於法理上無異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執中國席次,否定其代表性已涵蓋\中華民國的法律事實,更坐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中國的主張,是我國自絕於國際社會的不智作法。
相反地,如果我國不使用中華民國名義而以臺灣名義提出新會員國的入會申請,則此一動作即表達出我國對於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的一定尊重,我們不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執中國席次的代表權,不去否定它的國家人格,但我們也要提醒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只說臺灣的政府代表不能佔據中國席次,卻未處理臺灣人民的國際參與權利問題。在外交策略上,我們認為與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代表權問題上纏?不已,倒不如直接向聯合國大會訴求臺灣人民的代表權問題,雖然無論如何都會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橫加阻撓,但在法理的立場上,新會員國的入會申請,至少不會挑戰聯合國現行的體制,徒遭夜郎自大之譏。
返聯策略早已證明失敗
以上的入聯策略主張,乃是來自於民主進步黨執政後的經驗體認。從〈臺獨公投黨綱〉到〈臺灣前途決議文〉,民進黨向來主張臺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但2000年以來,民進黨延續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的重返聯合國政策,卻使我國又歷經了六年的挫折。我們徹底證明了國民黨路線的不可行,認為只有回到民進黨的價值,才能為臺灣打開活路,因此乃有〈正常國家決議文〉,主張應當體認「中華民國」這個國號已很難在國際社會使用,以「臺灣」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今天國民黨仍舊主張返聯,是昧於國際政治與法理,以及欺騙臺灣人民的作法,抱殘守缺,根本不願意面對臺灣國際法地位的問題癥結,也表示他們根本無意讓臺灣人民國際參與的期待得以實現。
入聯公投是臺灣國家正常化的重大政治工程
我們一定要讓入聯的公民投票案過關,這是對於向國際社會表達臺灣人民共同心聲的最為理性與和平的手段,也將表達著臺灣人民對於下一屆政府的期待。如果入聯公投案不能成功\,依照〈公民投票法〉的規定,三年內我國不可以再推動同一內容的公投案。這將是臺灣民主化和國家正常化的重大挫敗,國際社會將會質疑臺灣人民有沒有追求臺灣成為一個正常國家的信念與決心,長期支持我們推動參與聯合國政策的各個友邦信心,也勢將隨之動搖。民進黨可以不執政,但臺灣不能輸,我們一定要全力推動入聯公投案,在這一過程中從「命運共同體」的臺灣認同感出發,深化民主價值,強化臺灣意識,彰顯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使聯合國及中、美、日等大國嚴肅面對臺灣人民的國際參與問題,才有機會徹底改變臺灣國際關係不正常的狀況。只要臺灣的國家人格在國際社會再獲得普遍承認,臺灣人民的國際競爭機會和權益,才會真正受到國際法的保障,幸福臺灣的願景,才能踏實地出現我們的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