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唐山/Ph.D. in Atmospheric Physics from Purdue University
(本文英文:Joining the Global Village
Taiwan’s Participation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刊登於哈佛國際評論)
被譽為「寧靜革命」的民主改革使台灣從威權體制蛻變為尊重人權與法治的民主社會,並被美國自由之家列為全世界89個、亞太17個自由國家之一。
台灣在全球經濟中扮演重要角色,人口超過140多個聯合國會員國,是全世界第17大經濟體,第15大貿易國,而其資訊工業更是揚名世界,筆記型電腦、主機板及液晶螢幕等產品之產量高居世界第1,在「世界經濟論壇」(WEF)2004年的「成長競爭力」評比中,台灣位居第4名,並且連續3年位居亞洲第1名。
然而,遺憾的是,台灣的政治與經濟成就並未真正反映於國際舞台。台灣不是聯合國體系相關組織的成員,全世界7,200多個政府間國際組織中,台灣擁有會員身分的只有26個,以觀察員等其他身分參與的也只有17個,這與台灣旺盛的活力實在極不相稱。由於中國的打壓,台灣幾乎被排除在參與國際社會所有政府間國際活動之外,這種「政治隔離」傷害台灣人民的人權、利益與尊嚴,違反國際社會保障民主、自由、人權的主流價值,不是文明社會應該容忍的事。
台灣應有一席之地
經常有人表示,台灣過去參與的國際組織雖然有限,但仍然能創造出政治與經濟的穩定,由此可見,協助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並非必要。然而,基於下列理由,本人相信台灣應該在國際組織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
新議題的出現需要台灣在聯合國擁有一席之地。隨著全球化的發展,許\多問題已難由個別國家單獨處理,例如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以及巴西、墨西哥、俄羅斯等國的貨幣危機,幸賴國際貨幣基金(IMF)等國際金融組織(IFIs)的適時介入與協助,才未造成跨國性骨牌效應。然而,由於台灣並非該等國際金融組織的會員,必須獨力面對亞洲金融危機。有鑑於國際資金流通的自由化,國際社會必須慎重考慮台灣參與IMF等國際金融組織的可能性,使國際金融體系更能有效因應潛在的金融危機。
其次,新架構的產生也需要台灣在聯合國扮演一個角色。地球村觀念的興起,使得許\多議題成為國際關切的焦點,國際環保合作就是一個例子。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議定書」是多邊致力預防全球暖化,追求人類永續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該議定書有關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管制,對台灣的工業發展及對外貿易都有重大影響。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未能獲邀參與「京都議定書」的談判或國際規範的制訂,如果國際社會希望台灣為全球努力做出貢獻,則國際社會應讓台灣充分參與解決重要國際議題的新架構。
此外,追求國際參與是台灣民主人權持續發展的必然結果。台灣在1980年代中期開始民主化之後,台灣人民要求政府積極尋求國際角色的再定位,例如台灣爭取參與聯合國行動,就是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於1991年經立法院通過決議推動。台灣的民主發展符合聯合國的主要理念。2002年7月「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公佈的人類發展報告,特別強調深化民主的重要性。台灣是成功\的新興民主國家,值得更多國際肯定。由於台灣未能在諸如「民主社區」(Community of Democracies; CD)及「新興及復原民主國家」等眾多多邊機制中扮演積極角色,使得台灣無法與其他國家分享寶貴經驗,缺乏這種經驗共享也斲傷聯合國推展全球民主的承諾。
更重要的是,賦予台灣在聯合國一席之地,才能維持國際合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例如,要促進國際衛生合作就要將台灣納入世界衛生組織。台灣一年有將近800萬人次出國觀光、外籍人士則有將近300萬人次來台觀光,目前在台外勞也有30幾萬人。此外,2004年使用台北飛航情報區的飛機除我國內航線外,計包括30國約69家國際航空公司的飛機,共達140萬架次。在人口流動如此頻繁的情況下,將台灣排除在WHO之外,將造成國際防疫機制的缺口。去年美國及日本投票支持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就是從SARS傳染病經驗中深切瞭解到,以台灣人民和各國人民交流密切的程度,將台灣納入國際防疫合作符合全世界的利益。
台灣是國際上少數有意願也有能力提供人道援助的國家之一。台灣曾經對阿富汗及伊拉克提供大量人道援助,去年印度洋發生海嘯災變後,台灣政府提供5,000萬美元賑災,成為全球20大捐助國之一。此外,民間捐款更超過1億美元。然而,台灣卻被排除在捐助國會議、防災會議以及海嘯預警機制建立的討論之外,因而無從做出更多貢獻。這不但是國際社會的一項損失,也是國際人道合作的一個缺憾。
海洋環境的保護以及海洋資源的保育被廣泛視為人類共同關切的議題。各國都體認到,只有經由國際組織推動的國際合作,或者經由區域性、全球性的共同行動制訂相關條約規範各締約方,有關海洋污染防制、海洋資源濫用等問題才能有效獲得解決。公海自由是國際習慣法的一部分,也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主要訴求。原則上在公海航行的船舶,船旗國擁有專屬管轄權。台灣是提供國際航運服務的主要國家,船舶航行世界各大海域;台灣也是世界六大遠洋漁業國之一,國際海事組織(IMO)及國際糧農組織(FAO),特別是後者的漁業委員會,應該率先讓台灣得以與各國並肩而坐,共同針對海洋環境挑戰等議題進行討論。
反恐也是一個可以經由納入台灣而加強的國際合作領域。國際恐怖主義尤其是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WMD)帶來的威脅是超越國界的。國家安全無法再以地理作為屏障。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都必須共同合作,以保障及提升全球安全。國際間已經建立諸如「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及「澳大利亞集團」等各種管制戰略性及高科技商品進出口的機制,以減少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的危險。確保台灣參與國際安全及反恐合作網,符合全世界的利益。
最後,由於中國對台灣的外交圍堵是造成兩岸漸行漸遠的一個重要因素,台灣參與聯合國正好可以作為兩岸合作的起點。中國不斷增加對台軍事威嚇,造成台海的緊張以及區域的不安。建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是確保區域和平必要的步驟,但是這個安排不能只侷限在兩岸之間,更應該放在多邊架構下處理。兩岸目前同為APEC及WTO會員,這個事實顯示,兩岸可以共同參與國際合作並做出貢獻。只要國際間多給予台灣鼓勵和協助,而中國又能發揮更多創意、彈性和善意,我們相信,兩岸在APEC、WTO中的合作精神可以應用在其他功\能性國際組織如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IMF。
聯合國是關鍵所在
台灣有意願也有能力積極參與跨國議題的合作,但卻因為在聯合國沒有適當的代表權,而被排除在WHO、ICAO、世界氣象組織(WMO)、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等國際組織與多邊公約之外。聯合國如果能接納台灣,不但將使台灣有機會參與其相關組織及其他多邊合作,更能夠實踐聯合國憲章揭櫫的會籍普遍化、促進國際合作以及提升人類福祉的理想。
1971年時,聯合國大會通過有關「中國代表權」的第2758號決議,該項決議成為中國幾十年來阻止台灣推動參與聯合國的一項藉口。第2758號決議通過時的背景是當時海峽兩岸都主張中國只有一個,並互爭「中國代表權」。然而,民主化的台灣已經實踐了主權在民的理念並重新自我定位,不再主張中國代表權,而是強調台灣2,300萬人民的代表權。因此,第2758號決議的時空背景已經完全改變,到了必須加以檢討的時候。
台灣參與聯合國將提升區域和平。波士尼亞、索馬利亞、蘇丹等國的內戰,都在聯合國維和行動的介入下得以獲得消弭;東帝汶甚至在聯合國的協助下獲得獨立並走向民主化道路。今天,台海一直被認為是東亞三大衝突點之一,其癥結就在於中國視台海為其內政問題而排除國際介入。
尤有甚者,中國迄今仍未放棄對台動武,更企圖以「反分裂國家法」作為其隨時得以對台動武的所謂法理藉口。聯合國以維護世界和平為宗旨,接納台灣參與,將可提供兩岸建立互信並經由和平對話解決歧見的多邊平台。
地球村的一瞥
今年10月24日聯合國將慶祝成立60週年,最近有關聯合國改革的議題已經受到各方廣泛的討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擴大安全理事會的代表性,但台灣2,300萬人民的代表權何在?我們懇切呼籲聯合國應該省思其創立宗旨並繼續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等全球主流價值的發展。
60年前聯合國曾經倡議維護和平、保障人權、促進人類發展的理念,能否維持上述三大理念將決定聯合國在第二個60年的成敗,因此,能否接納台灣勢將成為聯合國的一大考驗。
在一個地球村時代,沒有台灣參與的國際合作,就好像有了破洞的臭氧層,對全世界都有不利影響。如果台灣能夠參與國際組織及多邊合作機制,將更能夠維護其人民權益、善盡國際責任、促進國際合作並維持東亞區域和平及穩定。
台灣2,300萬人民已張開雙臂擁抱世界,國際社會應該給予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