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族主體聯盟
原住民團體認為,總統大選辯論原住民議題掌握不足,要求兩位候選人補充說明。
兩位總統候選人在電視辯論回答原住民族問題時,皆承諾要推動成立原住民族自治區,然而,兩人皆迴避要如何落實的做法,回答不盡理想;同時,目前『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被卡在立法院,看不出雙方有落實的誠意,為此,原住民族各族已展開串聯,將於2月24日派出各族群、原住民社團及青年代表,舉辦「2004年原住民族權利論壇」活動,要求兩位候選人來補充說明。
原住民團體認為陳水扁提出設立高規格的自治區,建立準國與國,或者說國中有國的關係,對原住民來說相當令人振奮,但是他沒有提出更明確的做法,特別是要如何說服主體社會完成立法,這才是原住民心中最深的擔憂。陳水扁答覆時顯示決心,所提主張也的確超越國民黨,但看不出要如何解決立法問題。連戰對原住民的事務有一些狀況外,概念並不清楚。不過,國民黨所提白皮書和連戰自己的談話都支持自治,卻以非自治的思維處理原住民議題,居然提五百億基金這種藐視原住民族的「糖果政見」,掉入「福利殖民主義」的窠臼。
原住民團體主張,要選票,應該來聽聽原住民族的聲音,與其大開選舉支票,不如請總統候選人來聆聽原住民族的需要!原住民長期支持特定政黨,權益仍未獲得保障。現在大家都談自治,那麼,現行政治體制及法令與原住民族格格不入,導致生存權益被剝奪,總統候選人單方面提出再多美好的政策支票,並沒有改變不公平的法令制度,還是無濟於事!各族群、原住民社團及青年代表已組成聯盟,持續要求總統大選前完成自治立法,力求原住民族生存!為此聯盟已赴立法院進行過數次訴求行動,現在是檢驗兩個陣營表現的時候了!
為了挽救原住民族生存危機,我們要求國家元首候選人促成立法,讓各原住民族能形成自治實體,建立國家與各族間的對話與協商機制,依其意願維護自身權益,也就是讓原住民族得以自治求生存,落實政府與原住民族的新夥伴關係。我們拒絕再被政黨勢力哄騙、控制,我們不允許原住民族權利成為政黨惡鬥的犧牲品。我們已向兩位總統候選人提出訴求邀請來聽原住民族的訴求,並作出回應。共同訴求是:
一、革新憲法,承認並維護原住民族所享有之在地固有權利 (Inherent Right)。
二、國會改革,原住民族席次改採民族代表制。
三、立法啟動原住民族自治程序,促成各族自治實體,建立自治區。
其中,第三項立法院早已於上會期就承諾,特別是高金素梅拿『公投法』覆議與國親協議合作要通過,本會期更是應該通過!原住民團體已表明:再美好的競選承諾不如選前實際去做!24日活動內容包括原住民族共同訴求儀式、各族訴求、候選人回應、討論、公佈結果、論壇。
我們將以候選人的表現來作為支持及譴責的依據!
*連署單位:泰雅爾族民族議會、鄒族民族議會籌備會(鄒是會議)、阿美族民族議會籌備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工作站發展協會、卡地布文化發展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婦女聯盟籌備會、泰雅爾族文教關懷協會、新竹縣大壩婦女聯盟、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玉山神學院牧羊會、松年大學原住民分校、台灣神學院杵臼社、原住民社區發展中心、亞太環境社會學會、台灣21世紀議程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台東永續發展學會、台南市環保聯盟、台南縣環保聯盟、綠黨、美濃愛鄉協進會、綠色陣線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彰化縣環保聯盟、綠色主張工作室、環保聯盟花蓮分會、高雄市柴山會、朴仔腳文化工作陣、高雄市綠色協會、台北縣全民終身教育發展協會、台灣生態研究中心、台灣生態關懷者協會、台中市社區婦女成長協會、台灣生態學會、靜宜大學生態學研究所、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
附錄:2004年總統大選辯論──原住民篇
孫大川問:陳先生,上次大選,你曾提出與台灣原住民建立「新伙伴關係」,這三年來也推動傳統領域調查跟自治區規劃,最近更提出「國中之國」、「準國與國關係」的主張,你最近讓我們很多原住民非常忙碌,請問你是玩真的嗎?對一個歷經劫難的民族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你能不能對這些主張,再做一個清楚具體闡述,並告訴我們,你將以什麼樣的手段,說服你所屬的主流族群,接受並實踐這些理想?
陳水扁主答:阿扁對於弱勢族群最為關懷,不是今天做總統,而是從台北市長就開始,所以全國第一個一級單位「原民會」,是在台北開始的。在四年前,我們跟原住民族簽訂了「新伙伴關係」,過去四年來,我們一直積極努力推動,誠如原民會陳主任委員所說,新的政府,是給我們原住民族尊嚴,不像過去的政府,是給我們糖吃,這是最大的不一樣。
這幾年,我們通過了或正在推動的關於原住民族工作權辦法,包括『教育權法』、『原住民族發展法』,還有『自治區法』,都在努力當中,我也相信,過去幾年當中,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我們這麼關心原住民族,除了正名,還有尊嚴跟發展的問題,這些比什麼都要重要。這也就是我一直說,台灣政府跟原住民族的「新伙伴關係」,應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所謂「準國與國關係」或「國中有國」,要如何推動,一方面可以在『原住民族基本法』中明訂。其實這樣還不夠,我的理想,未來在催生新憲法中,有一個原住民的專章,能夠名列,這才是真辦法。
希望未來跟在野黨共同催生台灣新憲過程中,能夠加以重視,說到做到,就像阿扁當初排除萬難,成立全國一級單位原民會,是在九個月之後,行政院才跟進,當時的省及高雄市政府,隔年才落實,所以我們永遠走在時代尖端,所以「準國與國關係」及「國中有國」這種「新伙伴關係」,絕對不是口號,一定會落實,原住民族朋友,一定會感受到政府的關心跟支持。
連戰回應:我們對原住民同胞有幾項政策,第一,就是推動『原住民同胞發展法』,讓大家有尊嚴有發展﹔第二,我們推動原住民自治區;第三,希望原民會之下,每一個行政階級都有行政單位,服務原住民的同胞;第四,加緊培育原住民社會人才,為國所用。陳先生剛才講,過去伙伴關係的協定,實在是徒託空言,他說還在推動之中,其實完全沒有動靜,我想這樣的態度,原住民同胞一定看得非常清楚,我相信誠心誠意、多元尊重,去除貧病,讓大家都有機會,是我們共同努力的方向。
孫大川:連先生,我想請教兩個問題。第一個,你的政策白皮書裡邊及剛剛的發言裡,也提到了要推動原住民自治。我想請教的就是,你的自治跟陳先生的自治有什麼差別?第二個問題是,你知道現在台灣目前外勞、外籍新娘、大陸新娘等等,或明或暗已經有非常多的人,你認為這會對我們未來二十年之後的族群人口結構會有什麼樣的影響,你有什麼樣的辦法來具體因應呢?
連戰主答:關於第二個問題,台灣的確有很多很多的外籍新娘,我剛才講,都是「台灣之子」的母親,所以「台灣之子」特別的要加油,要努力。我們要對她們的生活希望能夠有成人教育政策的推動,讓她們能夠融入我們的社會,對她們的子女希望有教育補助來幫助就學。對於她們需要保證人的問題,我們需要好好的來檢討,來減少很多的困難。
關於原住民自治區的構想,我們跟陳先生的看法是不同的,因為他的是一個口號,四年來可以說完全是徒作空言。我們認為,在原住民自治區裡:第一,應該把他們現在這個鄉鎮的階層提升到縣,換言之,他們可以來享有分配統籌分配款的權利。第二,在這個自治區裡面所有事業所得,由自治區的政府來決定保留多少,以及剩餘的繳給中央多少。第三,在自治區裡面所有的國家事業,包括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及農場等,應該把營業權開放給原住民同胞,讓他們真正的受到實惠,不是徒作空言。第四,在原住民自治區這樣制度推動之後,一定要好好培育原住民同胞的人才,不但是地方的民意代表及行政人員,乃至於中央的立法委員都可以思考,是否以族群分配的方式來考量原住民中央民意代表的保障,這些都是需要真正來推動的一些工作。在土地方面,我們願意歸還所謂傳統領域的土地。另外,我們希望在幾年之內能夠推動五百億的綜合發展基金,幫助原住民的社會、經濟交通等各方面的發展,做為一個實實在在政策的目標。在這些方面之外,我們對於原住民能夠就地就業也是非常重視,有一系列的看法。
陳水扁回應:連先生對原住民的看法,只想到錢,也難怪我們原民會陳主任委員說過去的政府只給糖吃,跟現在的政府給予尊嚴,是非常大的不同。新夥伴關係當然就是國中有國的關係,這一點非常的重要,如果說連這樣的一個體認跟認知都沒有,其實要讓原住民自治,那還是過去漢人的那種思維。對於原住民同胞工作權的最大衝擊,就是外勞的引進,在連先生主政期間,外勞引進三十三萬人,但是在阿扁的時代已經降到不到三十萬人,已經減少了三萬二千人,這是對原住民同胞一個工作機會的保障,這也是為什麼我堅持必須要非常審慎,不能立即三通的理由,因為跟他們的工作權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