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安全保障體制

◎許世楷/建國黨主席

柯 江 會 談 迫 近 , 引 起 以 台 、 美 、 中 三 角 關 係 中 的 台 灣 安 全 為 焦 點 的 議 論 紛 紛 。

1950 、 60 年 代 台 灣 的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 倚 靠 美 國 第 七 艦 隊 巡 邏 台 灣 海 峽 , 及 後 來 的 台 美 共 同 防 衛 條 約 , 是 為 一 種 以 台 灣 、 美 國 兩 國 為 成 員 的 「 對 抗 性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 , 即 以 台 美 兩 國 的 同 盟 力 量 對 抗 來 自 該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外 的 中 國 武 力 侵 犯 台 灣 , 亦 可 稱 為 「 台 美 同 盟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 。

到 1970 年 代 , 中 國 和 蘇 聯 的 對 立 更 明 顯 , 美 國 漸 漸 接 近 中 國 , 71 年 中 國 取 得 聯 合 國 代 表 權 , 72 年 美 國 總 統 尼 克 森 訪 問 中 國 , 中 美 發 表 上 海 公 報 。 1979 年 中 美 建 交 , 另 一 方 面 美 國 國 會 通 過 台 灣 關 係 法 , 接 著 台 美 共 同 防 衛 條 約 也 在 該 年 底 終 止 。 台 灣 的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進 入 另 一 個 局 面 , 即 形 成 以 台 、 美 、 中 三 國 為 成 員 的 「 控 制 性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 。 在 這 體 制 中 , 台 灣 是 以 反 對 中 國 併 吞 要 自 主 生 存 下 去 為 其 基 本 要 求 , 中 國 即 認 為 台 灣 是 中 國 的 一 部 份 一 定 要 合 併 之 。 美 國 即 以 台 灣 關 係 法 表 明 反 對 中 國 使 用 武 力 侵 犯 台 灣 , 為 此 美 國 售 賣 防 禦 性 武 器 給 台 灣 , 有 威 脅 時 美 國 總 統 要 採 取 適 當 行 動 。 因 為 美 國 的 國 力 超 強 , 前 述 美 國 的 台 灣 關 係 法 規 定 遂 成 為 這 一 個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的 控 制 基 調 , 亦 可 稱 為 「 台 灣 關 係 法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 。

但 是 美 國 總 統 的 適 當 行 動 是 什 麼 ? 事 前 甚 至 美 國 總 統 也 不 會 知 道 , 不 到 時 候 沒 有 人 知 道 。 前 年 台 灣 選 舉 總 統 , 中 國 向 台 灣 近 海 打 飛 彈 , 美 國 總 統 柯 林 頓 派 遣 航 空 母 艦 來 台 , 中 國 才 結 束 所 謂 演 習 。 問 題 是 以 後 遇 到 同 樣 的 情 況 , 美 國 會 這 樣 做 麼 ? 答 案 是 「 不 一 定 」 , 遇 到 類 似 情 況 時 , 美 國 總 統 也 有 可 能 只 是 發 佈 一 片 抗 議 聲 明 而 了 事 。 可 知 在 這 一 個 以 台 灣 關 係 法 為 基 調 的 控 制 性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中 , 美 國 參 與 對 抗 中 國 武 力 侵 犯 台 灣 的 確 實 性 , 較 之 既 述 對 抗 性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大 為 降 落 。

三 不 政 策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前 幾 天 有 一 些 人 大 喊 柯 江 會 談 的 結 果 , 可 能 有 包 含 三 不 政 策 的 第 四 公 報 的 發 佈 , 引 起 台 灣 方 面 一 陣 緊 張 。 三 不 政 策 是 中 國 向 美 國 要 求 : 第 一 、 不 要 支 持 台 灣 獨 立 ; 第 二 、 不 要 支 持 台 灣 參 加 聯 合 國 ; 第 三 、 不 要 售 賣 武 器 給 台 灣 。 現 在 的 控 制 性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 基 調 是 美 國 反 對 中 國 以 武 力 侵 犯 台 灣 , 但 是 中 國 企 圖 變 更 現 況 , 吵 著 美 國 對 台 灣 「 三 不 」 , 要 以 此 「 三 不 」 取 代 台 灣 關 係 法 , 做 為 該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的 基 調 , 對 台 灣 的 安 全 來 講 , 可 說 是 淪 為 「 投 降 性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 , 其 實 也 無 所 謂 安 全 保 障 了 。 對 此 , 代 表 台 灣 的 國 民 黨 政 權 有 何 動 作 ? 從 國 民 黨 政 權 的 一 向 聲 明 反 對 台 灣 獨 立 , 我 們 曉 得 國 民 黨 政 權 對 第 一 點 等 於 無 異 議 。

關 於 第 二 點 , 國 民 黨 政 權 懾 於 國 民 的 壓 力 , 已 經 做 了 五 次 參 加 聯 合 國 的 活 動 , 但 是 國 民 黨 政 權 只 是 叫 幾 個 會 員 國 在 總 會 提 出 : 1971 年 趕 出 國 民 黨 政 權 的 決 議 錯 誤 , 應 該 讓 「 中 華 民 國 」 重 返 聯 合 國 的 議 程 , 都 在 總 務 委 員 會 被 否 決 不 成 案 。 兩 年 前 就 任 外 交 部 長 的 章 孝 嚴 當 時 就 開 始 說 : 參 加 聯 合 國 不 是 我 國 外 交 最 優 先 課 題 。 所 以 對 第 二 個 「 不 」 國 民 黨 政 權 也 可 以 說 , 事 實 上 是 不 認 真 反 對 。

只 是 對 第 三 個 「 不 」 , 國 民 黨 政 權 清 楚 表 明 反 對 , 要 求 美 國 應 該 繼 續 售 賣 武 器 給 台 灣 。 從 第 一 、 二 點 做 邏 輯 推 理 , 即 統 治 當 局 自 身 也 在 否 定 台 灣 國 格 , 在 這 一 種 情 況 下 要 長 期 維 持 美 國 售 賣 武 器 給 無 國 格 的 台 灣 的 關 係 , 是 相 當 困 難 。 如 此 中 國 所 要 求 , 國 民 黨 政 權 也 沒 有 反 對 的 「 三 不 」 第 一 、 二 點 , 好 像 會 很 快 成 為 台 灣 的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的 基 調 , 即 台 灣 的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將 進 入 對 台 灣 甚 為 不 利 , 死 路 一 條 的 投 降 性 體 制 。 我 國 如 何 才 可 能 避 免 陷 入 這 一 種 不 利 的 局 面 ? 有 效 的 方 法 是 儘 快 著 手 「 以 台 灣 名 義 申 請 新 加 入 聯 合 國 」 。

「 以 台 灣 名 義 申 請 新 加 入 聯 合 國 」

筆 者 在 國 民 黨 政 權 開 始 對 聯 合 國 做 活 動 以 前 , 就 提 倡 「 以 台 灣 名 義 申 請 新 加 入 聯 合 國 」 。 這 是 表 明 我 國 的 申 請 加 入 和 舊 中 國 的 國 共 糾 葛 無 關 , 也 不 是 向 中 國 的 挑 戰 , 只 是 要 國 際 社 會 接 受 四 十 幾 年 來 事 實 上 獨 立 的 台 灣 而 已 。40 幾 年 來 台 灣 是 一 個 事 實 上 獨 立 的 國 家 , 問 題 在 於 國 際 社 會 沒 有 普 遍 公 認 之 , 致 缺 少 實 際 上 的 政 治 效 果, 而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統 治 台 灣 的 當 局 者 國 民 黨 政 權 自 身 固 執 於 否 認 台 灣 的 獨 立 。 「 以 台 灣 名 義 申 請 新 加 入 聯 合 國 」 , 正 可 以 做 為 打 破 該 固 執 的 開 始 , 以 促 進 國 際 社 會 公 認 台 灣 的 國 格 。

台 灣 的 申 請 可 預 料 會 在 安 全 保 障 理 事 會 , 遇 到 常 任 理 事 國 中 國 行 使 否 決 權 反 對 , 但 是 我 國 可 以 更 策 動 在 沒 有 否 決 權 規 定 的 總 會 , 成 立 「 檢 討 台 灣 申 請 新 加 入 聯 合 國 的 委 員 會 」 , 即 我 們 可 以 達 到 「 台 灣 問 題 國 際 化 」 , 以 增 加 台 灣 的 安 全 保 障 的 目 的 。

上 述 控 制 性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中 的 美 國 保 障 台 灣 安 全 的 不 確 實 性 , 讓 我 們 想 到 安 全 保 障 只 靠 美 國 的 危 險 , 「 以 台 灣 名 義 申 請 新 加 入 聯 合 國 」 活 動 , 也 正 可 以 將 台 灣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的 基 礎 擴 大 到 整 個 國 際 社 會 , 即 能創 立 保 持 上 述 台 灣 關 係 法 、 加 上 聯 合 國 保 障 做 為 基 調 的 控 制 性 安 全 保 障 體 制 。

可 知 「 以 台 灣 名 義 申 請 新 加 入 聯 合 國 」 活 動 , 是 目 前 我 國 打 破 外 交 危 機 確 立 國 家 安 全 的 最 優 先 課 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