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崛起與日本的亞太戰略

渡辺 利夫
拓殖大學總長・校長

一、日本外交的「威信喪失」

此次被邀請擔任台灣安保協會「中國崛起與亞太區域安全」研討會的報告人,本人感到非常的光榮。

那麼,雖然研討會第三場的主題是「中國崛起與日本的亞太戰略」,但很遺憾的是,日本長期以來並沒有所謂的亞太戰略。在東西冷戰期間,日本位於美國對蘇戰略的最前線,除提供軍事基地給美國之外,連自身的安全保障也都委託給美國。對敗戰國日本來說,當時並沒有其他選擇,而在此意義上,一般也認為是非常有效的戰略。但問題在於冷戰結束後日本的安全保障仍是一面倒地依賴美國。

現在美國在安全保障方面最重要的對象國是中國。同時,最讓日本苦惱而且將來會越來越困擾的也是中國的軍事大國化。但即使在中國的軍事大國化已成為任誰都一目瞭然的狀況下,我們仍然看不到日本有想要自立的動向。

俄羅斯領導人訪問北方領土、韓國總統訪問竹島等,都是周邊國家看穿日本缺乏想要自立的志向,從而趁機伸張國家利益的行動。然而,日本對於這些狀況還是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方案。

其中特別是2010年9月在釣魚台列嶼發生的中國漁船衝撞事件,日本政府、首相官邸的對應更是令人慘不忍睹。在此一事件的過程當中,明白顯示日本欠缺亞太戰略。目前的日本缺乏毅然堅守主權的精神,此點也導致日本外交威嚴或威信(Integrity)的喪失。

關於中國漁船衝撞事件,我想諸位都很清楚,故而在此不再贅述。我想指出的是日本政府對此事件的事後處理。這是日本在外交與安全保障政策方面「威信喪失」的一個事例,但也是非常重要的事例,首先希望諸位能耐心傾聽。

 二、釣魚台列嶼中國漁船衝撞事件異様的事後處理

無庸贅言地,在日本領海内衝撞海上保安廳巡邏船的中國漁船船長,當然被日本海上保安廳以妨礙公務罪加以逮捕。然而,那覇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那覇地檢)居然在保留處分的情況下,釋放該名被視為嫌疑人的船長。從主權國家的角度來看,這次漁船衝撞事件的事後處理真是不可思議。

事實上,日本首相官邸的意圖是想以那覇地檢的對應,讓此一事件簡單落幕。現在若就此事詢問内閣官房長官(秘書長),他一定會回答說:「尊重檢察獨自的判斷」。當時我即強烈地感受到:日本政權的中樞如果對於主權問題採取這種不誠實的態度,將會在日中關係的將來殘留重大禍根。

關於釋放船長的理由,那覇地檢在記者會上做如下表示:「若慮及日中關係的未來,再繼續拘留該名船長進行偵察並不適當」。這真是天大的假話。因為檢察官的職務就是對移送的犯罪事案一再仔細偵察,最後決定給予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在刑事司法上,檢察官的權限相當強大。起訴權限由檢察官獨占,這種「起訴獨占主義」是日本法律的基本原則之一,其他任何事由都不能加以妨礙。「起訴獨占主義」讓檢察官只能依據「法律與證據」遂行任務,這就是所謂法的權限。依據「法律與證據」進行偵察,應該不會發生「慮及日中關係的未來」等問題。無庸贅言地,「慮及日中關係的未來」是「政治判斷」,因此那覇地檢的發言明顯是越權行為。

吾人可以推測,說不定那覇地檢在説明釋放船長經緯的記者會上,故意開宗明義即指出「慮及日中關係的未來」,是想要向國民傳遞抵抗的信號,表示「我們被迫做出自己也不容許的事」。依據「法律與證據」決定起訴或不起訴,這是刑事司法上專業檢察官的工作,此點應是檢察官自身最瞭解的事。

刑事司法原本即沒有要完全排除政治判斷,因此法務大臣擁有發動指揮權的權限,可依此指揮檢察廳。即使犯罪嫌疑濃厚,但以外交的顧慮優先,故而透過指揮權的發動,由法務大臣指揮檢察釋放船長的話,雖然會讓國民深感失望,但至少還能確保法律的正當性。但在此次釣魚台船隻衝撞事件中,日本領導階層連發動指揮權的氣概都沒有。

直言之,真相就是中國執拗地強硬要求釋放船長,日本首相官邸採取屈辱性的對應,強迫那覇地檢署保留處分加以釋放。

但幸運的是,此一事件並沒有因為這樣就被湮滅掉。因為五名有勇氣的日本國民向那覇地方法院提出不服申訴。接獲申訴的那覇地方法院立即組成那覇檢察審査會。該檢察審査會於2011年4月18日議決以妨礙公務罪等,要求檢察官起訴該名中國籍船長。

於是,那覇地檢乃重啟偵察,之後於同年6月28日決定「不起訴」。但檢察審査會並不同意這個結果,而於7月21日第二次議決要求檢察官起訴該名中國籍船長。依據現在日本的法律規定,如果檢察審査會兩次議決要求檢察官起訴,則該案即成為「強制起訴」。日本著名的小澤一郎案例即是如此。

在第二次檢察審査會的議決書中,特別重要的地方是指出:儘管收到第一次檢察審査會「要求起訴」的議決,但那覇地檢並未就嫌疑人的資料,向中國當局要求提供情報或協助捜査,因此再次議決「要求起訴」。我的看法一如檢察審査會所言。換言之,因為本案是政治判斷,因此並沒有讓那覇地檢認真重啟偵察。

於是,由於檢察審査會第二次議決「要求起訴」,那覇地檢於今(2012)年3月15日對該名中國籍船長強制起訴。由那覇地方法院指定律師擔任檢察官的角色,對犯罪嫌疑人的中國籍船長以妨礙公務罪強制起訴,於那覇地方法院進行包括公開審判等的司法程序。

然而,這項司法程序當然不會順遂進行。那覇地檢雖將起訴書送給犯罪嫌疑人,但當時該名中國籍船長業已回國。由於中國政府認為釣魚台列嶼是其領土,故透過這種解釋,起訴書當然不可能會送達犯罪嫌疑人。依據日本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起訴書在兩個月內未能送達犯罪嫌疑人,等於是「放棄提起公訴」。於是,中國漁船衝撞事件的司法程序在2012年5月17日正式確定。

綜言之,由於受到想要息事寧人的首相官邸的壓力,那覇地檢早在將中國籍船長以保留處分釋放的時點,就已經決定這個案件的結果。雖然是涉及侵犯主權的國家大事,但日本政府高層卻讓這個事件彷彿沒有發生過。這次事件目前已經落幕,但帶給中國的「學習效果」是:即使對於國家主權的問題,「只要施壓,日本這個國家也會扭曲法律而讓步」。由此觀之,釣魚台列嶼命運的輓歌無疑終將到來。

在此意義上,我認為釣魚台列嶼的中國漁船衝撞事件,對日本而言有如惡名昭彰的慕尼黑會談中,英國張伯倫首相對德國總統希特勒的譲歩。1938年9月的慕尼黑會談,由於想要迴避德國執拗地強硬要求,因而持續採取對德宥和姿勢,結果反而讓情勢變成朝向大戰發生的分水嶺。中國漁船衝撞事件讓我們想起慕尼黑會談的歴史先例,顯示日本在外交與安全保障嚴重「喪失威信」。不知在座諸位是否如此判斷呢?

 三、東亞共同體構想的危險與怪異

方才我提及現在日本政治領導階層在外交・安全保障政策與亞太戰略方面「喪失威信」,但為何日本今日會落入這種狀態呢?

我是在1960年代或可說是1970年代渡過青春時代的人。因此,深信當時日本許多記者、學者或政治家的幻想,認為保衛日本和平的憲法第九條存在著陰影,那就是日美安保條約有讓日本捲入戰争的危険。當這種「護憲和平」的倒錯論理一再被主張時,會讓人們將這種「共同幻想」認為是現實。我對此有相當強烈的感覺。

現在日本執政的民主黨是由還天真地相信這種幻想的人所組成的政治集團。日本人在2009年秋天的衆議院選舉中,給予超過300議席以上的超絕對多數,讓這樣的政黨執政。這是日本人的重大「失敗」。

在該次衆議院選舉前不久,下任執政黨黨魁(也就是幾乎確定擔任首相)的鳩山由紀夫,在日本某雑誌以「我的政治哲學」為題,發表極端非哲學性的論文。該文充斥著和平主義的虛空理論,所有我認識的人都大為驚訝。同時,該論文的摘要還刊載於「紐約時報」的電子版。於是,美國國内普遍認為日本的新政權相當反美,難怪其時美國政治核心出現不少嫌惡日本的情緒。

在中國漁船衝撞事件、俄羅斯領導人訪問北方領土、韓國總統訪問竹島等相繼發生的今日來看,這篇論文完全不值得評論。但不知該稱其為自由派或是左派,總之一直存在幻想氣氛的當今日本執政黨,的確還令人深深感受到充滿鳩山論文的浪漫主義。因此,為瞭解現在日本政治指導者特有的某種觀念,我認為評論該篇論文亦有其意義,因此在此略加探討。

該論文提起「東亞共同體構想」倡議,而主要論點包括以下兩點。

第一,鳩山表示,現在國際關係重要的是必須認識到:美國影響力低下的同時,中國影響力正顯著増大。於是,鳩山認為日本面臨的重大外交課題是:「在努力維持覇權國家的美國與企圖成為覇權國家的中國的夾縫間,日本如何維持政治與經濟的自立,守護國家利益呢?」。

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日本處於「美中夾縫間」的事實誤認。雖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但美國是日本的同盟國,而中國不是。一但日本陷入急迫的事態,美國負有防衛日本的責務。另一方面,日中之間不但沒有同盟關係,而且兩國關係還存在一堆麻煩的問題。

關於日美同盟,日本政府被「雖擁有集體自衛權但卻不能行使」的奇怪解釋所束縛,並不負起防衛美國的義務。在此意義下,日美同盟是非常「片面性」的。

在民主黨的政見中,雖然謳歌構築「緊密對等」的日美關係,因而認為日本因應的第一歩是承認集體自衛權的行使,並主張日美同盟必須是「双務性」,但事實上民主黨並不認為如此。我認為,以非核三原則的法制化或普天間基地移轉問題的再檢討等作法來逼迫美國是不對的,但民主黨竟毫不在乎地公然加以推動。若是日美同盟動揺,「崛起的中國」將立即掌控東海的制海權,但民主黨無論如何是沒有這種想像力的。

第二,鳩山論文中強力倡議「構築東亞共同體」。鳩山的主張是:「東亞地域是日本生存的基本生活空間,我們必須繼續努力在此地域創造安定的經濟合作和安全保障架構。」。

所謂共同體是指超越FTA(自由貿易協定)或EPA(經濟夥伴協定)的機能性制度,是一種理念的共有體。鳩山想定以EU(歐洲共同體)為範本,期待將域内統合或紛争處理託付給共同體,甚至還考慮創立東亞共通貨幣,但很遺憾的是,東亞並不存在EU般的機構,將來也無法期待會存在那樣的機構。

東亞並不存在共有的社會理念,政治制度也相互迥然不同,甚至不具備共通的安全保障。同時,東亞是由發展階段顯著不同的國家所構成。與EU之間的決定性不同即在於此。在沒有統合基礎的地域,強行套上共同體的大傘,結果將由於其「非對稱性」,必然會讓強國更容易控制弱小國家。東亞共同體違背道理到這種程度,民主黨為何沒有注意到呢?

鳩山的政治哲學是以Coudenhove-Kalergi (奧地利政治人物、地緣政治學及哲學家,為歐洲統一的啟蒙與鼓吹者)的思想為基礎,此點在前述論文中已有提及。但認為做為創設EU理念的Coudenhove-Kalergi思想在東亞也能適用,那就未免太嚴重忽視現實。在東亞確保行動自由,證明自己存在的決定性的重要兩國關係是日美同盟。東亞共同體雖是華麗的詞藻,但其內容卻不鮮明,反而是讓擁有明確戰略的大國能自由行動,變成巨大怪物般的存在。對於這種狀況,日本無論如何都必須避免被迫接受。這是我個人的想法,諸位以為如何?

最後,我透過這份報告,就釣魚台列嶼發生的中國漁船衝撞事件的事後處理,認為日本的做法類似當年的慕尼黑會談,讓日本在外交與安全保障政策方面「威信喪失」。同時,對於為何日本會陷入這種「威信喪失」的情況,認為其原因來自於組成民主黨的政治集團所典型呈現的扭曲的外交感覺。

或許本文有相當程度是我獨自在此意義上展開「牽強附會」的論理。總之,我的報告到此結束。感謝您的聆聴。

譯者:李明峻(台灣安保協會副秘書長)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