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只是臺灣占領機構、不是國家或政府

連根藤
從小學起我們就被灌輸「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國家」而信以為真。伹這個命題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已成為欺騙臺灣人的大詐欺。根據下列的事實和法律、條約,我們可知在臺灣的中華民國、只是一個受命聯合國軍總司令部的「台灣占領機構」而已,不是國家或政府,頂多只是一個流亡政府或軍事政團。

一、麥帥反對國府遷臺

中華民國的蔣介石於1949年1月21日辭去總統識位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接任總統職位以後,美國知大勢已去、於8月5日發表「對華白皮書」作為退出中國的聲明。毛澤東乘勢於10月1日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民國事實上已亡國。其間蔣介石以下野之便、想將國民黨政府(國府)搬入台灣。當時是蔣介石上司的麥克阿瑟大元帥反對蔣介石將國府搬入只是聯合國軍占領區的臺灣。蔣陽奉陰違、所以對聯合國或美國而言,蔣介石搬入臺灣的只是「臺灣占領機構」而不是政府機構。但是蔣進入台灣以後違法掛起「中華民國」招牌,於1950年3月1日在於法無據沒有國民大會背書下所謂「復行視事」當起「非法總統」。因此本文此後以「偽中華民國」稱呼蔣在臺灣違法建立的「中華民國」以別於1949年10月已亡國的中華民國。可知「偽中華民國」只是個臺灣軍事占領機構而已。

二、舊金山和約議事錄全未提到中華民國和「偽中華民國」

1951年9月4日~8日、日本在舊金山與包括蘇聯的52個交戰國交涉和平條約,結果是48國與日本簽約、但只有47國政府批准。美國政府為5天的交涉過程出版一本468頁的「對日和約結論和簽字議事錄」。因為日本放棄台灣、所以關於臺灣或福摩沙、在索引就出現7處之多,而中華民國或偽中華民國或蔣介石都未出現在索引中、可見在交涉臺灣主權移動時、蔣和偽中華民國都無介入之餘地,証明了偽中華民國只是占領機構。

在1951年的階段中華民國已不存在,如果在、它是主要對日參戰国、不可能不被邀請參加。雖然如此、聯合國的中華民國席位一直被台灣占領機構的蔣介石代表所非法占據、要等到1971年才被趕走。

三、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驅逐蔣代表和否定偽中華民國是國家

1971年秋季聯合國以近1個月的時間討論阿爾巴尼亞等23國提出的「中華民國代表權」問題要求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華民國常任理事國」席位,投票的結果76國賛成票、17國棄權票、35國投反對票,造成「非法占據」聯合國各機構的蔣介石代表被驅逐(expel)出聯合國、真是情何以堪?但需要強調的是偽中華民國代表被驅逐、無關台灣主權者的台灣人民的地位。

從2758號決議案我們知道流亡在台灣的偽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如果是一個國家、則根據聯合國憲章第18條規定,要開除一個會員國屬重要事項、而重要事項的決議需要投票國家三分之二以上的贊成票才能通過、而要求「納毛排蔣」的「中華民國代表權案」,贊成的只有128分之76票、不到三分之二,是不能驅逐一個國家的。可是偽中華民國代表居然被驅逐、可見它不是一個國家或政府,只是一個自舊金山和約生效起90天內該離開被佔領地而未離開的聯合國違法占領軍之一、所以被驅逐。

四、台灣關係法把偽中華民國還元為違反占領機構的台灣統治當局

戰後美國為了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安理會、默認偽中華民國代表占住中華民國席位、但是美國早就知道偽中華民國只是受命美軍的台灣軍事占領機構而已。雖然蔣介石占領機構煞有其事地偷佔中華民國席位、但是就像中國黨的黨產是偷占台灣人民的國家財產一樣、有一天是一定會喪失的。

美國於1979年1月1日片面中止與偽中華民國關係、這個本來只是一個已失效的聯合國軍司令部、美國制定「臺灣關係法」、將它易名為「臺灣統治當局」、美國總統並中止對它的承認。但同時承認臺灣人民與美國人民的各種類同國家間的關係。台灣關係法的特徵是懲罰偽中華民國、限制臺灣統治當局;但是同時提升台灣人民的國家地位。

請看臺灣關係法第15條(2項)「臺灣包括台澎諸島、島上人民、依據施行於島上之法律而組織的entities‧‧‧。並包括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以(偽)中華民國而承認的臺灣統治當局及其繼承的統治當局(包括agencies)」。(只譯出關鍵語)這裡最重要的是美國議會將臺灣人民界定為entities,即國家、政府、議會、例如研究出版社的英和中辭典、political entity就譯成國家、美議會和政府都會承認。美議會將台灣統治當局界定為agencies、即代理機構或代辦機構、也就是說台灣統治當局只是臺灣人民的代理人、只能代理或幫助臺灣人民制憲、選臺灣國總統等事項,待臺灣國總統選出、行政上軌道以後才能功\\\成身退。其最好模範就是占領日本的聯合國軍總司令部。

以上再次証明已被諡名為台灣統冶當局的偽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也不是政府、不能代表人民、是只能代理人民作事、幫助臺灣人民制憲建國、選出臺灣國總統的台灣國的產婆而已,這是戰勝國要幫助殖民地人民建國的戰後處理的設計。

五、結論

偽中華民國既然不是國家、那麼主張「臺灣主權獨立、國名叫(偽)中華民國」的民進黨政權就不應該再用偽中華民國為國名了。而且記住、臺灣統治當局的阿扁政權只是台灣人民的代理、不是代表,是臺灣國誕生的產婆而已,台灣人民才是構成台灣國的母體。而最重要的是臺灣人民要知道我們才是臺灣國的主人、大家趕快認同台灣國主體、認識臺灣國才能獲得美曰和國際社會的承認。

民進黨和阿扁啊!不要再玩偽中華民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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