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筱峰◎世新大學教授
陳水扁問宋楚瑜:「請您講清楚,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宋楚瑜不願意講清楚,卻顧左右而言他,回答說:「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建國以來,對外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你們說對不對?對內來說,是個主權在民的國家,你們說對不對?」那些在宋楚瑜台下對歷史相當無知的天真民眾就跟著起鬨,立刻回應:「對!對!」
台灣的國家定位問題,就在油腔滑嘴的政客與愚蠢無知的群眾的一搭一唱之間,被模糊掉了。容我以一名大學歷史教授的身分,回答宋楚瑜的是非題:「不對!不對!」
先就對外主權而言,自一九一二年以後,中華民國仍受制於許多不平等條約,連關稅都不能自主,其境內仍有許多外國租借,主權並非完全獨立。況且統治者仍一再為了自己的統治方便,而繼續讓度國家的部份利權給他國,別的不必多說,我們只要看看一九一五年袁世凱承認日本的廿一條要求,一九三三年蔣介石與日本訂定的「塘沽協定」(承認日本佔領東北和熱河,並將其察北冀東大片國土拱手讓給日本),就可以回問宋楚瑜「這是哪一門的主權獨立的國家?」
至於說一九一二年起中華民國就是「主權在民」的國家,就更愚昧無知了。宋楚瑜及其臣民難道不知道?中華民國成立不久,就進入袁世凱專政時期;袁世凱之後,接著就是軍閥割據的時代。孫文結合南洋軍人建立南方政權,對抗北洋政府,南方陣營紛紛攘攘,北洋軍閥也混亂不已。請問這期間以什麼民主的程序出現過什麼「主權在民」的政府?孫文還坦白承認那是所謂的「軍政時期」,既是軍政時期,尚不能「還政於民」,何來「主權在民」?到了一九二八年蔣介石號稱「完成北伐」、中國國民黨於同年十月三日通過「訓政大綱」,國民政府於八日公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進入所謂「訓政時期」,實際上是國民黨不折不扣的「一黨專政」,何來「主權在民」?
更重要的是,一九一二年起建立的中華民國,剛好不包括台灣。因為那時候的台灣,早已經被滿清政府出賣給日本。從一九一二年到一九四五年的中華民國,不管宋楚瑜如何地扭曲它是一個「主權獨立」、「主權在民」的國家,它的主權都不及台灣。一九三六年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五五憲草)裡面有關中華民國領土的規定,以臚列的方式明確其「固有疆土」,當時連控制不到的蒙古及滿洲都列在其中,但台灣並不在其列。既然一九一二年起,中華民國就不包括台灣,那麼,陳水扁的問題「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宋楚瑜卻回答「自一九一二年起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不是太可笑了嗎?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中華民國雖然接管台灣,但是四年後(一九四九年底),隨著國民黨政權的敗逃台灣,自一九一二年所建立的中華民國便告結束了。無怪乎,隔年(1950.3.13)蔣介石在陽明山莊演講〈復職的使命與目的〉時坦白說:「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流亡來台灣的蔣政權,雖然在台灣仍掛著「中華民國」名號,但其內容卻前後迥然不同。一九一二年開國時的中華民國,其範圍是所謂的「秋海棠」,並沒有包括台灣;但是一九四九年以後掛名叫做「中華民國」的,其統治範圍卻只有台灣,而沒有「秋海棠」。國號雖然相同,但其範圍剛好顛倒過來。一九一二年建立的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九年結束後,其原先的掌政者(蔣介石統治集團)拿著原先的「中華民國」名號,流亡到原來沒有參加中華民國建國的台灣,繼續維持其政權。原先代表範圍僅限於「秋海棠」(不包括台灣)的所謂「國旗」(沒有經過民主法定程序,純然由一黨制定,且黨國不分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在一九四九年之後卻只能拿到原本不在其代表範圍之內的台灣來插旗。所謂「國歌」(其實是中國國民黨黨歌)及憲法,也是如此。台灣的國家型態,自一九四九年底以後,竟出現這種世界罕見的型態。他的國旗、國歌、憲法都是由外面一個已經結束的國家帶進來的。這種荒謬的國家型態,宋楚瑜及其臣民卻甘之如飴,有志氣的現代國民則是不甘如此的。這場總統選舉,正在考驗台灣人民的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