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民族塑造是指如何把國家內部的多元族群加以鞏固整合,也就是使他們即使在文化、語言、宗教的來源不同而有社會分歧的情況下,仍能建立共同的認同,也就是民族意識的培養。台灣在建立一個現代民族國家( nation-state )的過程中,和所有國家面對相同的困境:如何把境內的多元族群納在一個民族之下,使大家願意戮力同心建構一個國家, 也就是如何同時進行民族的塑造( nation-building )與國家的建構( state-making) 。 平心而論,台灣民族意識並未成熟,由於族群認同相互競爭與否定對方,尤其是一般所謂的省籍關係。
追根究底,本省與外省族群間最大的不同在於共同記憶,前者有被母國遺棄的慘痛命運,與太平洋戰爭的經驗;相對的,後者有八年抗戰的仇恨,以及被迫流亡台灣的經驗。而一九四七年爆發的二二八事件又為二個族群劃下了一道難以縫合的鴻溝。
過去四十多年來,台灣的族群關係在表面上一直顯得和諧,然而在實質裡,由於外省族群透過國家機器,將其對於本省族群間的支配從屬關係加以制度化,兩個族群無形中進行垂直的分工,由外省人掌控黨、政、軍、特、及文化媒體,本省人則聽任在其他部門發展,一國儼然有兩個社會,因此,族群互動並未如我們所想像般地水乳交融。由於國民黨流亡政府實行少數統治,不得不鞏固隨其來台的外省族群,一方面進行居住上的隔離(眷區)與職業上的隔離(軍公教),同時又製造外省人的危機感,並以文化霸權來宰制本地人,甚至是百般羞辱,以利其控制。
在這種廣義二二八巨靈的長期壓制之下,背負著亞細亞的孤兒情結的台灣人(本省人)不禁要捫心自問:到底我們那裏作錯了﹖身為台灣人有什麼原罪﹖因此二二八不只意味著一九四七年的滅族或屠殺,它還代表著族群間的衝突、國家認同的歧異,以及國家定位的矛盾,而身為中華民國體制內一等公民的外省族群,雖然並未直接涉及屠殺,但是他們對於這種結構性的族群歧視採取漠不關心的態度,其實就是一種縱容默許,因此,道德責任是免不了的。
名哲學家 Habermas 提出自我反省,以為戰後的德國人再如何辯解也擺脫不掉他們的集體道義責任。也就是說,即使這一代的德國人雖然未親身經驗或目擊浩劫,但是他們仍然有義務為他們的父親或祖父負責。
如果說我們長期的目標是如何建立一種超越族群的台灣人共同認同(trans-ethnic Taiwanese identity )的話,那麼,除了要求所有住民土斷外,還要以地域來定義國家認同,要求大家都以台灣為祖國( fatherland ),也就是依據住民的身分來提供公民權。此外,我們更要具體的去找出彼此共同的地方,比如共同的敵人、經濟發展的參與,尤其是較正面的共同記憶。而記憶不限於過去,更可以是朝未來去建構的,比如現代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我們可以透過這個建構的過程來建立更多的共識,尤其是以憲政制度的建構來規範族群關係。
對於外省族群來說,二二八的集體記憶一直是族群的共同污點,也是重建其集體認同的障礙。不論是否認、脫罪、或是集體失憶,都擺脫不了集體的良心問題。唯有把二二八攤開來討論,大家才能克服悲情與消弭激情。在這二二八五十週年之際,真正的二二八探討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