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近代台灣史或台、中關係的人,都會發現一項很重要的事實,那就是所「台灣問題」,甚至「一個中國」的「中國之爭」,乃是出於兩大原因:一是台灣人民聲音的微弱;二是由蔣介石所導引出來的中國侵台野心。
台灣人民聲音之所以微弱,概出於數百年殖民統治的結果,日治時代的嚴密控制,以及福佬人與客家人在民族意識上的混淆不清所致。一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國民黨史地專家張其昀在《大公報》發表論文〈日本帝國的喪鐘〉,主張台灣民族自決。一個多月之後,蔣介石即開始脅迫在中國從事台灣獨立革命運動的一部分「半山」,然後陸續把所有的「半山」組成他的傀儡,為他「收復台灣」;另一方面,蔣介石更藉日「抗日」的名義,亟力爭取英、美兩國的援助,甚至不惜破壞大西洋憲章賦予殖民地民族自決權的精神,去遊說、爭取美國總統羅斯福的支持,再由羅斯福去勸說英國首相邱吉爾,而在開羅會議上技巧地破壞開羅公報(俗稱「開羅宣言」)的宗旨,並堅持把「台澎歸還中華民國」寫在公報上,致使戰後台灣的民族自決權在台灣人民的「沉默」中橫遭破例剝奪。
近年來,中國瘋狂地對我國施加無敵的恫嚇打壓,就像一個變態的惡人不停地在製造、享受鄰居的憂愁一樣;其實,和國民黨比起來,戰時的中共對於台灣的民族自決權是非常尊重的,例如:
1.一九三八年二月二日,《新華日報》在〈展開世界援華運動〉的社論中提到台灣之時,就把台灣提升為當時抗日援華的十二個國家之一。
2.一九三九年二月十四日,《新華日報》在〈台鮮人民的反日運動〉社論中就說:「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戰爭,不但是危害中華民族的,同時也危害日本人民與朝鮮、台灣各民族。」
3.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五日,《新華日報》以周恩來的政論文章〈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代替社論,文中表示中國應該贊助包括朝鮮、台灣的「反日運動」在內的「獨立解放運動」,而且強調中國「決不能站在這些被壓迫民族的宗主國方面」。
4.一九四二年四月五日,蔣介石在重慶發動「光復台灣宣傳運動」的時候,《新華日報》在〈論台灣解放運動〉的社論中說:「台灣的解放運動始終在台灣本族革命志上和革命黨派的策劃之下努力進行。……台灣與中國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中國民族必須繼續奮鬥,不至中國與台灣完全解放不止,……自然,最後決定台灣命運的仍須依靠台灣人民自己。」
5.一九四三年五月二十六日,為了紀念「台灣民主國」,《新華日報》刊載了一篇由該報資料室所寫的文章〈抗爭的火焰在燃燒著〉,說:「……台灣的人民始終沒有停止過他們的鬥爭,即使落後的生蕃,他們為了民族的解放,也曾和日寇搏鬥過相當長的歲月。……他們首先建立東方的第一個民主國,直到今天,這還是一條走向民族解放的大道。」
6.一九四三年六月十七日,為了紀念日本在台灣的「始政」,《新華日報》在〈台灣,回到祖國來!〉的社論中首次提到「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為「國際共管」提出駁斥;但是,它還是說:「台灣的前途有大西洋憲章為最高原則,台灣的命運決之於中國的抗戰、台人的努力和各國人民對民族自決的尊重和遵守。」
7.一九四三年八月十六日,《新華日報》在〈實現民族自決原則〉的社論中說:「如果在戰爭進行中或戰爭結束後,反法西斯侵略陣營中竟仍有被剝奪或漠視其自由、民主的權利的國家或民族,則這戰爭便將失掉其主要意義。」又說:「只要尊重民族自決權,遵守民族自決的原則,則一切問題都可迎刃而解……」
8.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四日,《新華日報》在〈中英美開羅會議〉的社論中,雖然以為公報「確認」台澎「應歸還中國」,卻更強調「大西洋憲章中的民族自決的原則」。
9.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十日,在《解放日報》的時評〈開羅會議與德黑蘭會議〉當中,毛澤東公開讚揚公報的宗旨(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停止及懲處日本的侵略,三國決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擴張領土的意思。)說:「它杜絕了我國某一種人(按:指蔣介石)的陰謀,……趁火打劫,掠奪其他民族(按:指台灣民族),當帝國主義者。……我們希望……莫斯科三國會議(按:指一九四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一日的英、美、蘇會議)所用於歐洲的原則,也能用到東方來,使東方各民族的人民大眾都獲得完全的民主自由,並在國際範圍內享有民族的完全平等……」
從以上的摘錄,人們當更容易明白,台灣的「民族自決」原是天經地義的大事,戰後台灣所以和「民族自決」擦身而過,除了台灣人民缺乏政治覺醒之外,數外來的「野心家」,則中共遠不如國民黨。今天,台灣有本事處置國民黨就應當更有本事對付中共。當然,最重要的是台灣人民要經由公投自決,對自己的前途做明確的宣示,則一切問題都可迎刃而解,「台灣問題」和「中國之爭」都將消弭於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