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茗顯◎台獨聯盟辦公室主任
■獨立革命的理論
獨立就如同航行於茫然未知的海上。林肯說過,神祕的千絲萬縷的記憶塑造一個完整的民族。大英帝國有光榮的歷史與文物,要割斷這些讓人懷念的記憶不是容意的事。要獨立建國,爭論是難免的。
要創建「共和政體」,也需要信心。在1688年,英國發生未流血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王位順利繼承。因此「革命」字眼不會引起恐懼,但是「共和政體」(Republic)則會。因為在過去,共和國動盪不安而且短命。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認為共和國需要羅馬人的美德(Roman virtue)才能維持,但是當時的美洲殖民地無此美德。
這些激進份子比較出名的是: Samuel Adams, John Adams, James Otis, James Wilson, Thomas Paine等等。一開始,激進份子的理論可說全然關注於在英國憲法之下殖民地人民應享的權利,最後才進展至獨立革命。殖民地反對英國國會(parliament)權威的主要論點是:亞美利加人有權享有英國人享有的所有特權;未經英國人或其代表同意的所有法律,英國人可不遵守;殖民地的人民在英國國會裡無代表,因此,他們也不必遵守國會通過的法案。而英國的看法是:兩個至高無上而且獨立的權威無法同時存在一個國家之內。殖民地人民認為他們反對的是英國國會,不是英王喬治三世,然而英王是最高權威。英方認為自從1688年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威廉與瑪利即位,宣誓遵照國會立法,統治大英帝國及其所屬領土,國會就是英國最高權威。這是憲法論戰,雙方對憲法的解讀不同。直到1776年五月,殖民地鬥爭的對像一直是國會,未碰觸君權。
歐提士(James Otis)在其《英屬殖民地的權利》(The Rights of the British Colonies)一文中認為:國家的最高權力屬於上帝,議會的法案如果違背上帝的自然法則(natural laws),即違反永恆的真理、公平和正義,就當然無效。他認為,即使下級觸犯法令,上級應否決其行為,而不是摧毀下級,如果居住在領土上的子民的基本權利可被上級剝奪,這將使上級握有置下級於奴隸境地的權力;即使對被征服的敵人和反叛者,如此作也是不對的。
歐提士總結其理論:平民政府屬於上帝;政府的執政者原來是全體人民;他們可委託政權給任何其所喜歡的人;此種委託是為全體大眾公益的信託;根據英國憲法,受此委託者是:英王,上、下議院,不管在英國國土(realm)或領土(dominions)境內,是至高、神聖、無法被壓制的立法權;當王位繼讓時,原來的契約粉粹;遭受革命後,政權的信託契約重新再確立,所有領土內的人民的權利與自由更完整地再被解釋和認定;在此建立過程以及王位的繼承與結合,喬治三世陛下是合法的國王與最高統治者,加上英國國會,他也是大不列顛、法蘭西、愛爾蘭以及其所擁有的領土(the dominions thereto belonging)的最高立法者;這部憲法是目前存在地球上,最自由,和到目前為止最好的;根據這部憲法,在其領土上的每一個人都是自由人;英王陛下的任何領土,未經該地同意時,不能被課稅;在最高或下級立法機構,每一地方有權選派代表;拒絕如此,有違憲法理論的實踐;殖民地是附屬領土,為使全體都十全十美,它們不但應該繼續享有下級立法權,也應該在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有某種比例的代表;如此將使不列顛帝國的全部堅強團結在終極和平與繁榮裏,使其春秋萬世無懈可擊。
詹姆士威爾蓀(James Wilson)在其《論國會的權威》(On the Authority of Parliament)一文中說,所有人生而平等、自由。末經同意,無人有權利將權威加諸他人。所有合法的政府都建基於受其統治的人民的同意;給與此項同意的目的是為了:除了在各自獨立、末結社成群的自然狀態下已享有的之外,能確保和增進被統治者的幸福。結論是:社會的幸福是任何政府的首要律法。這項規則基於自然法:它必須支配所有的政治原理;它必須調控立法機構本身。人民有權利堅持這項規則被遵守奉行;人民也有權利要求立法機構在道義上保証它會遵守。如果人民沒有第一項權利,他們是奴隸,如果沒有第二項權利,他們隨時身處遭受奴役的險境當中。
約翰亞當斯在其《順服等同奴役》(Submission is Slavery)一文中說:世界上有兩種人,自由人和奴隸。自由人的定義:他不受非其所同意的法律的約束。亞美利加人對於國會的法案無法給予或保留同意權,因此他們不是自由人。
親英方的丹尼爾雷納(Daniel Leonard)認為:兩個最高而且獨立的權威無法同時存在於同一國家,如果我們是大英帝國的一部份,我們必須接受這一國家的最高權力的統治,而那權力被賦於國會。針對這論點,約翰亞當斯說:他同意,就如同一宇宙中無法同時存在兩個最高主宰。因此他強調,美洲殖民地的立法機構是唯一的、最高的權威。
湯瑪斯培恩(Thomas Paine) 在1737年生於英格蘭,在他到美洲之前,一生是接連不斷的失敗。1774年12月他帶著弗蘭克林(當時殖民地的駐倫敦專員)的介紹信移民到費城,在賓州雜誌(Pennsylvania Magazine)當編輯。抵達美洲後不久就發表文章:遣責黑人奴隸制度,強烈主張解放,主張女性享有平等的權利,提議國際版權法,遣責虐待動物,恥笑決鬥,要求廢除以戰爭來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執,而且很快就關心、投入殖民地的運動。
湯瑪斯培恩寫了一本影響世界歷史走向的小冊子,叫做《常識》(Common Sense,1776年一月十日出版)。據估計這本小冊子發行50萬冊,加上當時報紙的轉載和盜印書的流傳,曾經閱讀過該本小冊子的人超過百萬人(當時的總人口約兩百五十萬)。這是一本流傳非常廣泛、影響非常深遠的小冊子。
這本小冊子公開主張殖民地必須宣佈獨立,鼓吹殖民地人民為獨立而戰,獨立是唯一解決和英衝突的方法。「它不只事關一天、一年或一世;世世代代子子孫孫都受這場對決的牽聯」。他呼籲殖民地人們,不要再妄想和解(reconciliation),因為臍帶已斷(The last cord now is broken)。 培恩主張公開宣佈獨立,因為「如果美洲被認為是不列顛所有,無任何國家願意調解兩者的爭端;很難得到法蘭西和西班牙的援助」,「如果美洲人自認是不列顛的子民,在外國人眼中,將被認為是叛徒,因而將贏得很少同情」。
在這篇文章中,針對有人說大英帝國是母國,培恩說:「有人說不列顛是母國。那麼她的行為更可恥。即使野獸也不吃牠的幼兒,野蠻人也不會對其家人發動戰爭;因此,如果他們的主張是對的,她應受遣責;而事實上,他們的主張根本不正確,或只對一部份……新天地(this new World)是愛好政治、宗教自由,遭受迫害的人的避難所,他們來自歐洲各地。他們不是從母親的溫柔懷抱逃難來此地,而是逃離龐然惡魔妖怪的兇殘;而到目前為止,英格蘭的確是如此:這同一暴政將移民逐離家園,對他們的子子孫孫仍然窮追不捨。」
殖民地與大英帝國開戰之後,在美軍打敗戰、士氣低落的危機當中,培恩又寫了《危機》(The Crisis, 1776)。他說:
「此時正是試煉人的靈魂的時候。夏日士兵與陽光愛國者,會在此危機中,逃脫為國服務;能臨危受難而堅定不移者,應該獲得大家的愛待與感謝。暴政如同地獄,不易征服;不過,值得安慰的是:戰鬥越艱困,勝利越光耀。太輕易獲得的,我們會忽視;付出應有的代價的,才會受到珍惜。上天懂得如何對萬事萬物做適當標價;如果天堂似的「自由」未被標高價,那才奇怪!」
■波士頓屠殺
美方從不滿、反對、抗爭,從論戰到行動,一步一步走向革命戰爭。1770年三月五日發生「波士頓屠殺」事件,但是「波士頓屠殺」並未「星火燎原」。1775年4月18日在列興頓開第一槍,美國獨立革命的槍聲於是「聲聞全球」。
「波士頓屠殺」的背景:因為持續不斷抵制這些法案,波士頓不平靜,1768年秋天英軍(redcoats)開始巡邏波士頓市街維持秩序。波士頓的一般臨時工人、半技術工人與學徒對這些英軍最無好感,因為這些英軍為了貼補生活費用的不足,在職餘打零工,與工人爭搶本來就不多的工作。零星打架事件時有發生。
事件發生的經過是:在三月二日駐在波士頓的一位英兵為了貼補生活費用的不足,到一家正罷工中的製繩場想打零工,結果受辱挨拳而逃,回軍營後招來一些同伴士兵到工場想教訓工人,因而引發打群架,一名老百姓被殺。三月五日一群人到英軍駐海關處向站崗士兵丟雪球、石頭,英軍派出二十名守衛持槍上刺刀應對,遭受數百暴民約半小時的嘲弄、丟石頭,一名遭棒擊的士兵驚慌失控,未經命令開槍,其他士兵也跟著開槍,結果造成三死二傷(後不治死亡)。激進份子稱此為「波士頓屠殺」(Boston Massacre),稱被殺者是被殘暴縱慾的英兵殺害的「愛好和平的市民」。
事件發生後,雖然殖民地個各州人心激忿,但並未「星火燎原」。事後英軍接受審判,基於英軍是處於生命受威脅下開槍,除了兩名士兵被判過失殺人罪外,其餘獲判無罪。這兩名士兵在被減刑,削去大拇指後重獲自由。「波士頓屠殺」在新大陸引起公忿與聲討,但是「湯生關稅」法(Townshend duties)被廢除的消息傳來就使這場騷動煙消雲散。
■邦克山之戰
雖然在獨立宣言之前,美洲人聲言是效忠英王的子民,舉杯不忘向英王喬治致敬,但是他們早已掌控地方權力。波士頓茶葉事件之後,英國派數個兵團進駐波士頓。新英格蘭人在各地鄉村廣場開始練槍操兵,聲稱要抵抗法國人侵略,「法國人」指的當然是英國「紅衣軍」(Redcoats)。在1775年4月18日,英軍為了突襲搗毀藏匿在康克(Concord)的彈藥,從波士頓前往康克途中(美方已獲情報),英軍首次在列興頓(Lexington)遭遇襲擊,死八人,在康克和回波士頓途中遭遇更尖銳的對抗。這些襲擊者隱藏在屋內、樹幹或牆後,像印地安人,防不勝防。詩人愛默生(Emerson)形容這次槍聲「聲聞全球」,
… the embattled farmers stood,And fired the shot heard around the world.
在列興頓、康克遭遇襲擊的英軍,猛然醒悟,要壓制這些他們輕視的暴民不簡單,他們瘋狂地準備捨身爭自由。此時的英軍大多駐守在數百哩外的邊遠地區,遠水救不了近火。
邦克山之戰發生在1775年6月17日。邦克山是查爾斯半島的一座山,在查爾斯城背後,是美國獨立革命中,與大不列顛帝國正規軍首次正面開打、血戰撕殺的一座山頭(實際上,是在鄰近的 Breed’s Hill戰鬥)。此戰史稱邦克山之戰(Battle of Bunker Hill)。
英軍在列興頓、康克遭遇襲擊後,幸獲援軍趕到支援,後撤到查爾斯城,在慌亂中,放棄查爾斯城,進入波士頓城。邦克山經地峽連接大陸,居高臨下,佔領此山就可威脅或控制對面的波士頓。放棄查爾斯城,英軍為此付出相當慘烈代價。
英軍計劃在1775年6月18日攻佔查爾斯地峽。美方這次也同樣得到情報,決定搶先在16日晚上進佔邦克山,普得曼將軍魯莽衝動,卻在查爾斯城背後,更接近波士頓的柏立得山(Breed’s Hill)構築防禦工事。當晚在山上挖土、構築防禦工事的聲響在半英里外的波士頓清晰可聞,普得曼是「把頭伸進獅口,手又捻其尾巴」。不過英軍將領自信滿滿,威廉.豪接獲報告後,打個哈欠,仍然蒙頭入睡,也未為次日打戰作準備。美軍像海狸一般忙到天亮,幾乎渴死或被灰塵窒息,預期有人輪替,但是等無人,構築防禦工事的原匹人又應戰,駐在數哩外的劍橋(Cambridge)的美軍也未前往支援。而且可說是群兵無首,開戰後許多隊長領先溜走。
美軍是烏合之眾,打仗毫無經驗,更不懂戰略戰術,這次是自投陷阱,英軍本可切斷地峽,切斷美軍退路,以海軍艦隊的火砲優勢消滅美軍。威廉.豪是英方年輕的、优秀的將領之一,他帶領的是訓練有素的正規軍,而且善長戰術與戰略,但是他非常輕敵,似乎故意採取正面硬攻敵人的最堅強處,如此硬攻戰勝,要讓敵人體認抵抗母國雄兵是毫無希望的。美方居高臨下,英軍卻採正面一線排開而非縱列前進攻擊。波士頓城的山上、屋頂、教堂尖塔擠滿觀戰者,戰事就在觀戰下展開。英方戰艦的艦砲無法高射,無法打到山頂,地面的砲火擦過美方厚牆,毫無毀損,準備的砲彈也不合用,因為負責的軍官前晚整夜與校長女兒嬉戲。美方也準備了火砲,但是帶隊的軍官,眼看前進中的英軍,馬上開溜,跑回劍橋家中。
英軍勇往直前,不找掩護,鮮明的制服讓人容易辯別誰是官是兵,美軍躲在胸牆後,就像射殺松鼠般猛開火,在此火網下,「紅衣軍」漸稀,美方彈藥也用盡,被英軍攻破失守,退走。二千五百英軍陣亡千人以上,美方死四百多人,英軍雖勝,但美方也因之士氣大振,此後英軍遇上磐據山頭躲在碉堡的美軍都不敢大意,而美軍在平地遇上英軍時,卻眾不敵寡,因為恐懼,不戰先溜。在當時,不列顛帝國是世界霸權,英美軍力懸殊,當時雙方用的是滑膛槍(musket),每分中鐘大約只能裝發三次,而且射不準,英軍佩備有刺刀,美軍無刺刀,在戰爭中最後面對面肉博戰時,刺刀便成勝敗的決定關鍵。
■英美兩軍的對比
邦克山之戰的美軍由民兵、義勇兵(minuteman) 和新英格蘭地區蜂擁而來願意拿槍參戰的人。列興頓、康克遭遇襲擊之後,短時間內超過二萬人湧向波士頓。這是烏合之眾,打仗毫無經驗,而且地域觀念根深柢固,南方人叫北方人「洋基」(yankee),北方人叫南方人「鹿皮」(buckskin),各州各自有自己的部隊,不許別洲的人加入,因為大多數是新英格蘭人,認為由洋基人領導理所當然,由紐約客領導就可能分裂。
大陸軍組成後,大陸議會相中南方的維吉尼亞人華盛頓,由他統領大陸軍。華盛頓長的人高、塊頭大、有尊嚴、冷靜、有禮、不喜多言,不喜多言這點很討愛說話的大陸議會喜歡,也讓人產生安穩、有智慧的感覺,他的嚴肅、不多言也給人信心。如果不是好將領,看來也像。
華盛頓剛開始接受統領的大陸軍,既末經訓練無紀律,缺乏領導幹部,也無組織。他很吃驚地發現很多幹部是無賴,既無能又膽小。要將這群新英格蘭人磨練成軍人,對華盛頓而言,是苦難,也是嚴厲的挑戰。後來有一些歐洲軍官自願到美洲加入大陸軍服役,才使大陸軍的訓練與軍紀上軌道。這些人比較出名的是法國的Marquis de Lafayette,德國的Baron de Kalb,普魯士的Baron von Steuben和波蘭的Casimir Pulaski。
華盛頓的最大困擾是要不斷應付永遠缺乏彈藥、糧食、兵源、金錢的問題和根深柢固的地域觀念。大陸議會印的紙幣不值錢,幾乎等於廢紙,也不敢徵稅,因為怕人民反對。而兵源的問題是:當兵役期只一年,他認為應該到戰爭結束。役期一結束,不管華盛頓訴諸愛國心或配給更多的甜酒,很少人願意延長役期。圍攻波士頓的士兵只當半年,到1775年12月31日期滿,當天軍營像搬家,華盛頓眼看他的士兵收拾行李回家,路上塞滿士兵,好像戰爭已經結束。他沒想到,他所期待領導的「為自由而戰」的「自由人」如此欠缺為公的精神和美德。他們愛好自由,也討厭當兵不自由。幸好有新英格蘭的民兵和義勇軍填補,遮掩這脫序的弱點,其實英軍也很難辨識,因為不管是民兵、義勇軍或大陸軍都一樣是無制服穿的烏合之眾。華盛頓的大陸軍人數最多時不超過二萬五千,最低時少於三千人。開溜的逃兵也很多,雖然提高獎金仍然招募不到足夠的人,有人替人當兵拿到招募獎金後逃跑,又到別的地方接受招募替人當兵。
獨立革命戰爭初期,美軍什麼都無,有的只是「為自由而戰」的崇高理想和「自由人必定戰勝自由的敵人」的信念。圍攻波士頓時,許多士兵只有既短且輕、無用途的矛和斧頭。在1775年全羅德島只有10頓火葯,以任何高價收購,在全紐約市買不到一百磅火葯。不過這還不是最惡劣的時刻。1777年英將威廉.豪拿下首都費城,華盛頓退守近郊的Valley Forge,在這年寒冬,士兵吃不飽也領不到薪水,衣不蔽體也無鞋穿,衣衫破爛無一完整活像一群稻草人,餓死凍死2500人,馬也餓死超過1500匹。華盛頓曾寫到:4000人需要氈子,2000人不曾有過氈子,而且其中有些人已經服役一年。問題並不是殖民地窮,而在於人民的冷漠和運輸補給出問題,社會各階層都狂熱於做生意謀取暴利。賓州也是親英忠王者很多的地方,費城的上流社會仍然歌舞昇平。不過這惡劣的環境卻造就了堅忍不拔的美軍,Valley Forge成為逆境中的美國勇氣像徵。
Saul K. Padover的《傑弗遜傳》(Jefferson) ,對維吉尼亞的兵力和面臨的困境有如下的描述,其他地方也好不到那裡去:
「1779年,美國獨立革命戰爭進入第四年。英方改變戰略,轉向南方,維吉尼亞(Virginia)首當其衝。在南方定居的移民稀疏,海岸開放。維吉尼亞是南方心臟,毫無軍事防備──只有四隻船組成的船隊,五打槍隻,三艘武裝的船–根本不足以抵擋英方的快速艦隊。而武裝力量只有裝備簡陋的、末經訓練的、無紀律的民兵。
經濟上也好不到那裡去。硬幣消失,紙幣不值其票面所值。州政府無效率,在絕望中以增稅解決問題;但是人民太窮而且無組織,所以繳不出稅,在1780年,在60幾縣中,繳稅的縣不到半數。軍需官和募兵官幾乎全然靠搶劫維生。
傑弗遜愛好和平、折衷和解與憲政秩序。面對戰爭的暴力事實,他心理上毫無準備。他好像對情況的嚴重性一無認知,當立法機關建議猛減州的軍建經費時,他也默許通過。傑弗遜必須提供給華盛頓在北方及Gates在南方的軍需。他最需要錢,而且他最短缺的也正是錢。在當時,維吉尼亞是民窮財盡。華盛頓的軍隊既缺兵源也缺物資,他每月至少寫兩封信向傑弗遜抱怨並懇求幫助。
在初生的民主制下,無法強制美洲的公民當兵,自耕農也要以獎金引誘才簽約當兵,而且只當短期,很多人甚至約期未滿就逃兵回家。華盛頓常為此大發脾氣,他的士兵好像烈陽下的雪,很快就溶掉。傑弗蓀束手無策,也只能寄與同情。
維吉尼亞無陸上防衛,河口無防禦工事,無武裝船隻來保衛數百哩的海岸。每五位民兵才有一隻槍,而每一位民兵平均要保衛一平方英哩。如果敵人要攻打維吉尼亞,只要走進去就行。維吉尼亞的軍事情報等於不存在。」
美國獨立革命戰爭時,美方人口約二百五十萬,90%是農業人口。英方約九百萬人口,其製造業的資源、備戰、應戰和支持戰爭的能力,都遠遠超過美方。英方有強大的艦隊和陸軍,美方幾乎什麼都無,連火葯都依靠由法國走私進口。在戰爭的頭三年,屢次被英國打敗的法國、西班牙和荷蘭採觀望態度,沒有任何國家公開支持「美獨」,只有看不清事實和熱愛自由的人才敢和英國打戰。
派去美洲的英軍將領都年青而且优秀。英方軍隊是高度訓練有素的職業正規軍。為自由與家園而戰,但是無訓練和紀律的美方農夫,不足以抵擋大炮和刺刀,能戰勝誰會相信。英方的正規軍在歐洲戰場善戰,不過在廣闊的、具有敵意的美洲森林裡末必能發揮戰力。英軍不求射擊準確,而美軍則像印地安人,善用地形地物,拔槍快而且射擊較準確,加上英軍制服鮮明,其指揮官成為顯著的射擊標靶。遙遠的運輸補給也是英軍的大問題,三千哩的長途遠航造成兵疲馬困,大批家眷隨行也非常耗費軍需。英將威廉.豪用兵延誤時機惡名昭彰,無法乘勝追擊的原因與運輸補給的問題有關連。而延誤時機,無法配合作戰,無法乘勝追擊是英方敗戰的重要原因之一。
英軍將領出自貴族,上層軍官來自上層階級,士兵則是無產階級。軍職的任命可用錢買賣,有時毛頭小子具有官階,資深有經驗的老兵升遷無門。英軍是自願軍,但是許多人是被綁架而來,其中有三個兵團全是被緩刑的犯人。因為兵源不足,英方將小偷、流氓無賴、扒手、在社會不受歡迎的人犯穿上制服送往美洲。這些受輕視的社會邊緣人對為自由而戰的美洲人泠漠。英軍的掠奪、奸淫行為把朋友變成敵人,美方就宣傳英軍是一群強奸者、搶劫犯、扒手和殺人犯。因為提高獎金和降低身高與年齡的標準仍然兵源不足,英方也從德國獲得僱傭兵超過三萬人,其中一萬八千人送去美洲。
威廉.豪善長戰術與戰略,他帶領的英方正規軍,訓練有素,是英軍中講求射擊精準的隊伍。英軍過份自信、輕敵,這是敗戰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他們眼中的美軍是一群反叛的雜種、膽小的冒失鬼,是一群可鄙的游蕩者、逃兵、小偷,與美軍打戰弄髒雙手,自貶身價。有多位將領,包括威廉.豪在內,是輝格党員,因為不願去美洲打自己人,被徵召時辭官。
1776年3月17日,威廉.豪撒出波士頓,在其兄Lord Howe海軍掩護下,去 Halifax,末立即進軍紐約市,讓華盛頓有機會先進佔紐約。後來,華盛頓從紐約敗退到紐澤西,獨立革命的希望暗淡,威廉.豪卻決定休戰,不在冬天打戰,末乘勝追擊。駐紮在Trenton的德國僱傭兵在聖誕節喝得爛醉,華盛頓在三更半夜領兵渡過有浮冰的德拉瓦河,奇襲成功。
美軍攻打魁北克失敗後,英將伯郭因(Burgoyne)帶著精銳的兩棲部隊追逐潰散的美軍。他的路線在報上登了出來,出於自信與輕敵,他末走水路而入森林沼澤地帶,結果美軍毀橋、斷木擋路,迫使他造了40多座便橋,結果20哩路走了20天。隨行的大批家眷與運輸補給問題,加上預定在紐約州會合三面夾攻的計劃末實現,導致1777年伯郭因在紐約州的撒拉托加(Saratoga)慘敗,6000人被俘投降。在受降儀式中,英軍發現他們的征服者都沒有制服穿。這是美國獨立戰爭的轉機。褔蘭克林終於能使法國國王相信英國有被打敗的可能,1778年二月法美結盟,後來西班牙和荷蘭也提供海軍支持,法國的金錢與物資源源而來,更重要的是僅次於英國的法國艦隊投入戰爭,這是戰勝的重要關鍵。
■結語:少數人創造時勢,自助人助天助命運要自己掌握,等待等於等死
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從具有「袓國情結」、憲法論戰、訴諸群眾抗爭與暴力以及和戰爭論,最後在大概不超過40%的人民主張獨立的情形下,經歷七年的獨立革命戰爭,終於獲得獨立,成立共和國。要打破「袓國情結」是一件極端困難的大事。北美十三州殖民地本來是國王的私有財產,他們一開始只反對國會不反對國王,在君權時代,談「共和」也是一件讓人恐慌、想迴避的話題。通常第一代移民難免有較濃厚的、思鄉的「袓國情結」,經過時空的遷變隔離,其後代必然遂漸淡忘原鄉,轉而認同出生地。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的人民,不像漢民族,不必對抗「大一統」的「民族主義」。地域有地域的利益,國家也有國家的利益,但是都是為了該地人民的利益。政府是為人民的幸福而設立,國家何嘗不是。「袓國情結」加上「大一統」的「民族主義」的思想對人民是福還是禍?
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的獨立符合法國、西班牙等海上霸權的利益,但是這些與英國利益衝突而且爭霸的國家都採取觀望的態度,頂多只敢暗中支援,等到有勝算的可能時,法國才派兵與「大陸軍」聯合作戰。接近戰爭結束時,雖然和平談判美方由法國主導,但是三方都搞秘密外交。法國與英國秘密談判,只重視法國和西班牙的利益;英國認為獨立後的美國將來會成為強國,怕美國與法國結合對英國的霸權不利,想以優惠的條件和美國秘密談判結束戰爭。在戰爭中打得你死我活,末停戰,但是三方卻開始對未來的利益各自打算。
歷史常常是少數激進份子(radical)帶動創造的,但是無風不起浪,被一般人視為激進份子的人無法憑空興風作浪,創造時代──必須要有其時空背景,才會應運產生激進份子,也要在此時空背景下,激進份子才能順勢有所作為。時空的阻隔造成溝通困難、誤解和誤判,誤解產生對立和衝突。衝突有時會被化解,但有時會「星火燎原」。
美國獨立革命戰爭時,英美雙方都估計錯誤,都以為會速戰速決,雙方大多數人都認為英國會贏──當時的世界霸權大不列顛帝國一點也不把殖民地看在眼內;而殖民地的烏合隊伍毫無訓練也非常缺乏領導幹部,武器裝備、衣服和食物樣樣缺、樣樣無,對自己毫無信心;外國,尤其法國也不敢公然支持。誰勝誰敗似乎未戰已定,但是,結局是人算不如天算!天助自助者!命運要自己掌握,等待等於等死。
傑弗遜起草的美國獨立宣言,有一段廣泛被引用的句子: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不辯自明: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與人類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為了確保這些權利,獲被統治者授權的政府因而建立。任何時候,任何形式的政府如果對這些目標有害,人民有權利改變或撒廢它,建立新政府;對人民而言,政府依此原則奠基,權力依此形式組成,最可能達成他們的安全與幸福。」
兩百多年後的今天,世上仍然有許多政權不把人民當主人,它們一邊高舉「和平解決」問題,另一邊不忘威脅:如果不聽話,「絕不放棄使用武力」。這是對待奴隸的嘴臉,也是帝國主義的惡霸行徑。